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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打造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选择,是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特色农产品具有显著溢价能力,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明显,有利于农民就近实现就业增收。为深入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农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的发展格局,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坚持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专用化发展方向,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资源要素,完善市场机制,推动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沧州生产向沧州特产、沧州产量向沧州质量、沧州产品向沧州品牌转变,构建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需要。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结合自然资源和生态条件,规划一批特色主导产品适宜发展区。瞄准市场需求,规划竞争力强、经济效益高、带动作用大的农业特色产业,引导资源要素聚集,协调各方力量深度参与,建设特色产业优势区和集聚区。

大小兼顾,利益共享。根据各地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差异,既支持农业特色产业生产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也兼顾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利益,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参与产业链各环节。

质量第一,品牌为先。用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等理念改造传统农业。针对产业链各个环节,制定标准评价体系,推行全程规范化生产,建立追溯制度。立足区域资源特色,准确定位品牌发展战略,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名牌优质产品等,提高特色农产品核心竞争力。

龙头带动,融合互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同构供应链、产业链、物流链和价值链,与康养、旅游、度假和餐饮产业有机结合,形成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上下游紧密协作的生产经营群体,提升市场竞争力。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资源保护和废弃物治理同步推进,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三)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农业特色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5%以上,区域公共品牌达到20个,特色粮食占种植面积20%以上,特色蔬菜和果品面积占40%以上,特色畜产品产量占10%以上,海水养殖业基本实现特色化。

二、区域布局和发展方向

着眼发挥各地资源比较优勢,选择一批地域性强、产品品质独特、功能特殊、有一定认知度、市场前景好的特色农产品,在原产地或生态条件最适宜、有生产传统、技术成熟、相对集中连片的地区,重点扶持,规模发展,尽快提高这些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植区域农业特色产业。

(一)粮食产业。受资源禀赋、种植习惯等因素影响,我市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为中筋小麦和籽粒玉米,特色粮食产业发展基础较薄弱。为了适应口粮多元化、加工专用化、饲用功能化趋势,我市粮食作物种植的发展思路是优化调整种植结构,扩大优质专用、特用品种种植面积。在吴桥、南皮、泊头等县(市)实施强筋小麦品种替代中筋品种实施鲜食玉米、青贮玉米、杂粮杂豆、优质饲草等替代籽粒玉米,在青县、东光、吴桥、泊头、河间等县(市)发展糯玉米、甜玉米、饲用玉米等,在黄骅、青县、献县、中捷、孟村等县(市、区),积极推动粮改饲,重点在中捷、献县西城乡、陌南镇、泊头西辛店乡等地发展青贮玉米种植12万亩,在中捷、南大港等发展苜蓿种植1.7万亩,为生产高端牛奶提供优质饲料;利用好黄骅、孟村杂粮交易市场优势,在黄骅、海兴、盐山、河间等县(市)种植优质谷子、高粱等杂粮杂豆作物。培育杂粮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蔬菜产业。立足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提高县域主导产品集中度,加快推进蔬菜产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推进蔬菜产业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提升蔬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重点在青县曹寺乡、盘古镇等发展薄皮甜瓜,在吴桥梁集、何庄、于集、东光龙王李、连镇、献县商林、西城、段村、十五级等乡(镇)培育辣椒优势区。在献县西城乡、陌南镇等发展厚皮甜瓜,在肃宁窝北镇、师素镇等发展茄子。着力培育3个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产地市场建设,配套发展包装、仓储、运输、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完善冷链物流和现代交易手段,主导品种专业化交易市场达到4个。

(三)中药材产业。中药材非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近年来受种植效益、种植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中药材生产发展较快,从零星点片种植逐步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以任丘、河间等县(市)为重点,引导经营主体开展自有品牌注册,无公害、有机、绿色生产基地及认证,增加产品附加值,全市中药材面积发展到8万亩,打造中药材基地2-3个。

(四)干鲜果品产业。适应国内中高端市场和出口果品需求,发挥我市梨、金丝小枣、冬枣等传统果品生产优势,通过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高标准生产基地,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在泊头、海兴、孟村、河间、肃宁等地新建省力化新品种梨基地2万亩,高标准和出口创汇基地达到10万亩。在黄骅、沧县、孟村、青县等地建设鲜食枣基地30万亩,其中设施枣栽培面积达到2000亩。在沧县、献县、青县等地建设金丝小枣高标准生产基地5万亩。同时积极发展观光采摘果园,培育1-2个河北特色果品品牌。

(五)肉类蛋品产业。适应城乡居民消费肉类蛋品增加趋势,结合我市资源优势,以市场和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以提高养殖效益、降低污染排放为目标,重点发展生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蛋鸡养殖。依托温氏、牧原、正邦、新希望六和、大伟嘉等国内生猪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在献县、黄骅、盐山、海兴、南皮、东光等地发展生猪产业,年出栏485万头,重点发展献县段村、郭庄、十五级、黄骅齐家务、滕庄子、盐山边务、小营、杨集、海兴农场、赵毛陶、南皮王寺、鲍官屯、东光龙王李、灯明寺等乡(镇)。在黄骅、盐山、孟村等地发展肉牛养殖业,年出栏13.7万头,重点发展黄骅羊二庄、旧城、盐山小营、杨集、孟村新县、孟村镇等乡(镇)。在献县、黄骅、盐山等地大力发展肉羊规模养殖,年出栏71.5万只,重点发展献县本斋、淮镇、黄骅羊二庄、羊三木、盐山常庄、庆云等乡(镇);发展献县、孟村、青县等少数民族县、乡、村的肉羊屠宰和加工产业。以孟村肉鸡示范县为核心,通过抓标准化养殖示范,辐射带动黄骅、沧县、河间等地肉鸡养殖产业发展,年出栏4830万只,重点发展孟村高寨、辛店、牛进庄、海兴张会亭、高湾、香坊、黄骅滕庄子、官庄、沧县仵龙堂、纸房头、河间龙华店等乡(镇)。依托乐寿鸭业,以献县乐寿镇为核心,辐射带动南河头、河城街、西城、陈庄等乡(镇),打造献县肉鸭产业聚集区。打造以泊头、沧县、青县、献县、肃宁为重点区域的中部蛋鸡产业带,优质蛋品年产量达到4.7万吨,重点发展泊头交河、王武、沧县张官屯、大官厅、青县金牛、马厂、献县韩村、段村、肃宁梁村等乡(镇)。做大做强1-2个特色产品品牌。

(六)奶类产业。适应奶类消费高端化、功能化需要,充分发挥我市饲草料资源丰富的优势,依靠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作用,推进我市奶牛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重点发展以青县为重点的北部优势养殖区域和以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为重点的东部优势养殖区域。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奶牛存栏达到3.8万头,平均单产9吨以上奶牛存栏占50%以上。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家庭牧场和合作社发展特色小型加工企业,加快形成骨干龙头带动、大中小企业配套、产业集群式发展的奶业加工新格局。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巴氏杀菌乳,积极开发奶酪、黄油、冰品等新产品,加快形成中高档产品为主体、特色功能性产品为补充的供给体系。

(七)渔业。适应京津市场海产品鲜活要求和国际市场特色加工品需求,充分利用我市近海水域淤泥底和滩涂资源,在黄骅、海兴、渤海新区加强沿海特色高效渔业区建设,辐射带动周边养殖业的发展。在黄骅南排河镇、海兴香坊乡、渤海新区(南大港、中捷)建设养殖基地,养殖品种主要以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罗非鱼、鲆鲽类等特色优势主导品种为主,推广毛蚶、红鳍东方鲀等新品种养殖技术,加强水产种业工程提升,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化水产原良种繁育基地,由水产苗种生产大市向强市转变,力争全市渔业实现生产持续发展、环境生态良好、技术装备先进、产品优质丰富等目标。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渔业二、三产业产值逐年提高,渔民人均纯收入稳中上升。重点打造黄骅市现代渔业园区。全市特色海产品产量达到1.3万吨,做大做强2个特色品牌。

(八)其他产业。以满足特殊人群、特种行业的特别需要为目标,结合各地区域生产实际,适度发展特种养殖和特种种植。突出资本与要素优势,以农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发展专用小麦、特用玉米、高端油料、特色蔬菜等作物生产和加工基地。因地制宜开发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油、林粮、林禽等林下产业模式,助推林下经济发展。在肃宁尚村、付佐、邵庄、城关等乡(镇)着力发展貂、貉、狐狸等珍稀皮毛动物养殖,延长产业链条,做大做强裘皮产业。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农业工程,提升创新研发能力。根据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共性技术攻关,推动关键环节实现重大突破。强化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科研基地和成果转化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与农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攻关,建有研发机构的特色产业省级龙头企业达到30家。引导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搞好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产品进档升级。深入实施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合作,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试验示范基地,集成推广配套实用技术。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技推广,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

(二)实施绿色农业工程,提升基地建设档次。深入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为重点,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提档升级,建成10个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发展的精品园区。推广生态、循环、立体种养模式,在食用菌、蔬菜、果品、水产、肉类加工、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建设9个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的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特色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提高良种保障能力。推进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提升农田节水、健康养殖和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水平。严格产地环评和认证,依据环境资源承载力,确定生产基地建设规模,打造名特产品“第一车间”。完善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仓储物流基地,不断提高特色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实施品牌农业工程,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着眼完善新型特色农产品品牌体系,支持各地开展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注册,完善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办法,推行公用品牌与企业商标并行使用,加强品牌创意设计,提升品牌文化竞争软实力。实施区域、企业、产品“三位一体”品牌战略,引导优势企业以品牌为纽带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10个超5亿元的企业品牌。开展特优农产品推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等各类展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加强品牌营销,做好品牌推广。完善农产品品牌保护制度,依法查处侵权行为,切实维护我市农产品形象。

(四)实施质量农业工程,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将打造高品质产品作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突破口,普遍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内外销产品“同标同质”。结合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规范和国际先进标准,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和执行要求更严的企业标准,推行质量认证,建立追溯体系,培育高端产品,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市、县联检联测,严格管理投入品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五)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树立全产业链经营理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农业特色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实现一产为基、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坚持“前延后拓左右联”,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上游种养环节拓展,配套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种养基地,发挥市场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种养业为主的农业园区向下游加工销售环节延伸,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挥园区的孕育衍生功能;围绕龙头企业经营和园区发展建设需要,配套发展包装、仓储、运输、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发挥产业链的磁场效应。特色产业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20家。

(六)实施主体培育工程,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围绕区域产业链条延伸、农业功能拓展、区域品牌协同打造,大力培育引领型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资产重组、联合经营、上市融资等形式,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达到60家。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生产托管、联种联收、股份合作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落实返乡创业支持政策,鼓励进城务工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发展特色种养业,创办农业园区,领办经营实体,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达到10家。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服务组织,提高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水平。

(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民增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选择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促进产业链、价值链相融合,带动农户深度参与特色产业发展。主导产业成熟、产业链完善的地区,可依托主导产业,采取“龙头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等形式,以订单、务工、股份为纽带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产业链不完善的地区,可依托主导产业,采取“超市+合作社十农户”等形式,以订单为主要联结纽带,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未形成主导产业的地区,可采用务工、土地租赁、入股等形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关系,为农户带来稳定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导,协同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快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培育,推进区域特优农产品提质增效,积极申报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市农牧局、市林业局要制定年度指导性工作目标和具体验收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各类农业特色产业行业协会,在产销衔接、行业自律和协调价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县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整合现有涉农资金,加大对农业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金融、科技、国土资源、环保、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发挥农业科技研发专项、农作物品种审定和成果评价等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农业科研工作向农业特色产业倾斜。拓宽融资渠道,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特色产业。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我市农业特色产业。

(三)完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长的作用,加强特色品种选育,研究集成配套技术,提高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建立与特色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农技推广联盟,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进一步完善经营性服务,加快培育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苗、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组织。培育壮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引入拍卖交易、期货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提高销售服务能力,推动特色农产品走向国内外高端市场。

(四)严格督导考核。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纳入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范围。市农牧局、市林业局按年度分解任务,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对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整改。各县(市、区)要一个产业、一个实施方案、一套工作班子,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到乡、村、地块和养殖场,加强日常监督指导。

(五)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意义、推进措施和发展成效,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结合休闲旅游等新业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特色农产品。吸引更多消费者体验、品尝、购买我市特色农产品。发现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