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彩

x

网站上线试运行

新网站上线试运行了!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平台不断优化完善。

近期平台进行调试和页面优化,访问过程中可能有不稳定或页面不一致的情况,敬请大家支持和谅解。

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加快农业提质增效,带农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冀政字2018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资源要素,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机制,推动龙头企业由分散布局向集中集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单打独斗向联合经营升级,全面提升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带动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转型发展,为脱贫攻坚和乡村产业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2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1000亿元以上;产业化经营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林牧渔业产值之比达到1.5:1。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30亿元以上的达到3家。70%以上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拥有“三品一标”认证,上市挂牌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做大粮食产业。围绕小麦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全麦粉、高档专用面粉和功能性面粉,保持并扩大挂面、糕点等产品的市场份额,着力开发高附加值的营养强化挂面、鲜切面、蛋糕等面粉精深加工产品,引导面制品龙头企业向优势小麦产区集中,自建种植基地,形成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产业集群。重点抓好青县旺哥、沧州三可、吴桥宫面、黄骅面花等面食加工企业。围绕玉米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梯度开发淀粉基产品,重点研发多样化玉米食品和多用途工业原料,延伸产业链、产品连。引导饲料企业调整产品配方,加大玉米使用量。大力发展甜糯鲜食玉米种植,支持建设鲜食玉米加工企业。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玉米燃料乙醇项目,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重点抓好肃宁三宝、沧县惠农、运河鲲鹏等玉米加工企业。力争到2022年,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3家。          

(二)做优蔬菜产业。围绕沿运河、环雄安、沿渤海三条蔬菜产业带,引导龙头企业在蔬菜主产区、蔬菜批发市场邻近区发展洁净菜加工,建立果蔬预冷、分级、包装、配送一条龙冷链物流体系和城市社区分销网络。重点抓好青县的曹寺乡、盘古镇等发展薄皮甜瓜,献县的西城乡、陌南镇等发展厚皮甜瓜,肃宁的窝北镇、师素镇等发展茄子等,着力培育3个特色农产品品牌。重点抓好南皮连胜、青县司马庄、肃宁绿苑、中捷金太阳等龙头企业。加快产地市场建设,配套发展包装、仓储、运输、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完善冷链物流和现代交易手段,主导品种专业化交易市场达到4个。积极抓好盐山新发地、青县盘古蔬菜等市场建设。

(三)做深干鲜果品产业。围绕鲜梨、金丝小枣、冬枣等传统果品生产优势,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依托梨、枣现有出口企业,加快以气调库为主的贮藏保鲜设施建设,引进智能化采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增加贮藏保鲜能力,提高果品商品质量和档次。大力发展梨、枣等浓缩果汁加工,以制干、制脯、罐头等为主的大枣、小枣、冬枣等加工,不断提高全市果品加工能力。重点抓好泊头东方、亚丰、丰特、黄骅天天食品、盐山恩际、沧县沛然、献县康宇等梨枣加工龙头企业。

(四)做精肉类蛋品产业。重点抓好猪、牛、羊、肉鸡、肉鸭、肉驴、蛋鸡等肉蛋类加工,支持龙头企业瞄准高端消费需求,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建立较为完善的肉类加工业体系。大力发展冷鲜肉、分割肉和熟肉等猪肉制品,通过自繁自养、集中育肥等方式,建立优质肉牛、肉羊基地,开发调理牛排、火锅料理、方便菜肴、休闲系列等中高端牛羊肉产品。支持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禽类养殖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重点抓好温氏、大伟嘉等生猪,黄骅鑫茂肉牛,孟村保森肉羊、大成肉鸡,献县乐寿肉鸭,泊头万雉园蛋鸡等肉蛋企业建设,到2022年,肉类总产量达到60万吨,低温、调理、发酵和休闲肉制品占深加工的60%以上,蛋品总产量达到31万吨。    

(五)做强奶类产业。重点实施绿色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工程、乳制品加工领军企业培育工程、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和乳品知名品牌创建工程。充分发挥我市华北地区著名的优质苜蓿生产基地和饲草料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发展以青县为重点的北部优势养殖区域和以中捷产业园区为重点的东部优势养殖区域。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奶牛存栏达到3.8万头,平均单产9吨以上奶牛存栏占50%以上。重点抓好中捷犇放奶牛养殖企业发展,培育壮大中捷乡谣、青县小洋人等本地乳制品加工企业,争取引进1-2家大型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家庭牧场和合作社发展特色小型加工企业,加快形成骨干龙头带动、大中小企业配套、产业集群式发展的奶业加工新格局。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巴氏杀菌乳奶饮料,积极开发奶酪、冰品等新产品,加快形成中高档产品为主体、特色功能性产品为补充的供给体系。

(六)做细水产产业。充分利用我市近海水域淤泥底和滩涂资源,重点抓好黄骅、海兴、渤海新区沿海特色高效渔业区建设。养殖品种主要以南美白对虾、三疣梭子蟹、罗非鱼、鲆鲽类等特色优势主导品种为主,推广毛蚶、红鳍东方鲀等新品种养殖技术,加强水产种业工程提升,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化水产原良种繁育基地,由水产苗种生产大市向强市转变,重点打造黄骅市现代渔业园区,抓好黄骅金汇、鑫海、海兴正大等水产龙头企业发展。到2022年,全市特色海产品产量达到1.35万吨,做大做强2个特色品牌。

(七)抓好其他产业。因地制宜开发林草、林花、林菜、林菌、林药、林油、林粮、林禽等林下产业模式,助推林下经济发展。在肃宁尚村、付佐、邵庄、城关等乡(镇)着力发展貂、貉、狐狸等珍稀皮毛动物养殖,延长产业链条,做大做强裘皮产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美誉度。在薯类加工、生物质能源、废弃物加工利用、生物发酵、微生物制剂等行业,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以农业园区为载体,依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发展专用小麦、特用玉米、高端油料、特色蔬菜等作物生产和加工基地。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开展关键技术、前沿技术攻关,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集成创新,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落实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费补助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继续开展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支持龙头企业进档升级。2018-2020年,打造9个省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研发能力、同行业领先、市场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对新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市农业产业化资金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    

(二)推进集聚发展。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坚持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促进产业衔接、功能互补、节能环保、降低成本。加强集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园区管理水平,打造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的规范化园区。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综合性加工园区集中,推动包装仓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产业发展,放大产业集聚效应。支持龙头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租赁等方式开展合作,形成以大带小、协同配套、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产业集群。每两年评选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集聚区,市级农业产业化资金给予一定奖补支持。

(三)延伸产业链条。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合作共赢。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加工专用原料生产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整合相关资金给予一定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等项目,优先安排到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优先支持龙头企业自建或依托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帮助龙头企业挖掘当地资源,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工业旅游、农业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智能配送和电子商务等多样化、亲民化营销方式,开辟农产品进社区、进便利店等便捷化销售渠道。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重点打造100个以上市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每年选择10个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市农业产业化资金每个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补支持,对建立带贫帮贫机制的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予以优先支持。    

(四)狠抓重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世界500强企业、知名央企、京津外迁企业,加快引进一批投资1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对引进的年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2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市农业产业化资金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补。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激励,调动省内龙头企业的积极性,谋划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的项目。对省重点龙头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年实际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市农业产业化资金给予50万元奖补。鼓励龙头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产品、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赴境外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项目的,给予重点支持。    

(五)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提升企业法人质量安全意识,将质量安全纳入企业发展目标,筑牢质量安全基础。支持龙头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为品牌建设打牢坚实基础。引导龙头企业深挖历史民俗、农耕传承和文化内涵,开展品牌设计,确立品牌定位,创建质量过硬、特色突出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专题推介、品牌营销,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龙头企业首次获得省质量奖、提名奖的、新认定省名牌产品的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注册费的70%、总额不超过20万元奖励企业,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分别奖励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打造“四个农业”的重要抓手,摆上议事日程。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农业产业化工作力量,充实队伍,保障投入。市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研究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推动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措施。市政府每两年评选3个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并给予奖励,选树5个农业产业化突出贡献个人和30家行业领军企业,对带贫帮贫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树。

(二)加大财税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强市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保障,确保足额到位。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围绕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调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整合农口资金,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倾斜支持力度。县级政府要根据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制定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实体应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税种不能少、数额不能减、企业要知情,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创新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把扶持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农重点,简化贷款手续、增加授信额度、实施优惠利率,不得随意抽贷停贷;扩大涉农抵(质)押物选择范围,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保单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扩大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实施范围,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拓宽政策性保险保障范围。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上市龙头企业后备库,选择5 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上市前景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和跟踪服务,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对新上市或挂牌的龙头企业,除享受沧州市企业挂牌上市奖励政策外,市农业产业化资金按照已享受奖励金额的50%再给予奖补。

(四)强化用地保障。各地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长期无市场需求、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由政府主导进行清理。对于龙头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用地(原则上不超过400平方米),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空心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利用农村零星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五)营造良好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随意对龙头企业采取停电、停气等措施,严禁重复、多头检查,禁止随意对龙头企业提出限产要求,确保龙头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干扰。龙头企业申报项目、申请专利、认证新产品时,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建设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可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农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均按物价部门具体规定执行。

(六)强化工作指导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项产业化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协调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定期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通报。对工作推进滞后,任务目标不能完成的,与县共同研究推进措施,督促指导整改。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