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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冀政发〔2021〕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身健康需求为目标,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化功能,为推动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便民服务更贴近群众,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增强。各运动项目稳步发展,群众参与更为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39.3%。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全民健身事业在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中的功能更加凸显。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编制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倡导土地符合利用,探索利用农村“四荒”土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和存量房产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设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文化宣传设施。全市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馆、群众滑冰场等体育场(馆)。重点扶持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更新改造提升,新建、更新或改造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少于2000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均涉及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体育场地设施运营管理水平。鼓励委托社会力量,承担公共体育场馆、赛事活动、经营服务统计、社会调查等工作的运营管理。开展公共体育场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能。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力度。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分时段向社会开放工作。(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组队参加全国运动会、省运会、省全民健身联赛等群众赛事活动。加强京津冀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联动,积极参与京津冀地区组织的系列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继续办好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继续大力实施“武术六进”工程,积极推进“武术段位制”普及工作。充分利用国家节庆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九九重阳节、全民健身健步走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参与度较高的武术、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健步走等赛事活动。推广开展居家健身和线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每年举办品牌性赛事活动不少于20项。各县(市、区)突出地方特色,打造特色品牌,持续推动“一地一品”赛事活动开展,提升品牌赛事活动影响力。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和农民运动会。支持社会力量承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群众体育数据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推广国家关于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继续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每年培训各级各类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500名,基本实现全民健身站(点)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鼓励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研人员等体育专业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从事一定的社会体育指导服务工作,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引导大中学生、社会人士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发社会体育组织活力。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协会、人群协会、体育俱乐部,基层健身站点(健身团队)为支撑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培育,引导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成立健身团队,发展健身站点,鼓励体育俱乐部发展模式。积极引导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加大政府购买社会体育服务力度,引导各单项协会、人群协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为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提供体育服务,推进社会体育组织社会化、实体化、市场化发展。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合作。(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残联、团市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加强与国家和省全民健身人才培训组织和机构的合作,扩大区域人才交流。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训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创新线上、线下联动的办赛模式,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发挥省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作用,建设市级群众体育数据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活动报名、体育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规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行动,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在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体育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水平,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组织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和推广适宜老年人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继续组织举办好全市中老年健身大会。推动残疾人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支持举办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加强职工、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的开展。(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普及冰雪运动。加强冰雪场馆建设与管理,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本区域冰雪场馆,鼓励社会力量承担冰雪场馆运营,提高冰雪场馆运营能力,支持冰雪场馆开展冰雪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冰雪运动协会在推广普及群众冰雪运动组织举办、冰雪赛事等方面的作用。市县两级以冰雪运动会为主要抓手,坚持线上线下冰雪赛事活动相结合,打造冰雪赛事活动品牌,持续推进“健康河北 欢乐冰雪”、冰雪嘉年华等系列活动。推动社区和农村冰雪运动体验活动。持续推动冰雪进校园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冰雪赛事活动,推动将冰雪运动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推动将轮滑等冰雪相关赛事纳入市、县中学生运动会。到2021年底全市参与冰雪运动人数达到280万人。到2025年全市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0人。(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市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体育+”,发挥沧州体育制造业传统优势,优化产业结构,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为引领,推动体育产业项目化、协同化、互联化和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的创新链条,激活生态圈。探索体育产业与文化、会展、旅游、运动健康大数据产业等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提升体育服务业的规模和质量,增强其辐射力和带动效应。鼓励打造集体育健身、健康管理、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培训等服务于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大力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大优质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灵活利用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大众体育消费需求结构,丰富体育相关产品,创造体育公共服务新形式,扩大体育产业消费需求,提高市场活力,增强体育产业转型升级的拉动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自规局、市文广旅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游泳、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建立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构建市、区(县)、学校三级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夏令营)制度,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优化拓展我市项目布局,支持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深化中小学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一条龙”式培养体系。(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体卫融合。落实《沧州市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实施意见》,以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为抓手,推广体卫融合发展典型经验。推广普及省级“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方案”。加强体卫融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探索运动促进健康慢病干预服务,加强对亚健康低运动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病重点人群开展干预服务。推动体卫融合服务向基层延伸,到2025年,推动实现县级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覆盖率达到50%。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并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体旅融合。深化体育与文旅领域的合作,推进“文旅+体育”,大力开发我市体育休闲旅游资源,结合沧州市大运河文化旅游精品带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健身休闲设施,开展主题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京津冀全民健身运动带、秦唐沧滨海全民健身运动带建设。通过发展体育经济提升文旅消费能力,鼓励开发设计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旅游产品和线路。支持乡村体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加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普及和宣传。积极参与“最美体育人”、“燕赵多健儿”等选树活动。定期开展武术节庆、体育专栏、体育摄影等系列体育文化活动,讲述百姓身边的体育故事,持续推进“十大体育新闻”、“十大体育人物”等评选活动。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地采取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探索全民健身激励新方式。加强与各省(区、市)的全民健身交流,扩大武术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影响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督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全面领导,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推进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事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要加大本级财政、体彩公益金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巡检和维护。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落实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市体育局牵头,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