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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沧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1

沧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气象事业是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技型基础性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的五年,是沧州气象史上改革发展投资规模最大、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最快、气象灾害防御效益最明显、公共气象服务普惠成果最多的五年。五年来,重大气象工程建设全面提速,气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气象服务效益凸显,圆满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诸多领域领跑全省气象部门,沧州气象事业呈现出蓬勃向前的大好局面。

气象防灾减灾成效明显。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基本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有效提升,完成了暴雨、大风、干旱、雷电等综合灾害风险区划,13个县(市)完成了“六个一”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建立了高效的科技支撑体系,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支撑平台在市县两级部署,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数据库达36类116种、3.3万余条。全市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率逐年降低。

公共气象服务成效显著。决策气象服务实现新突破,建立了重大气象灾害第一时间叫应党政一把手等服务机制,决策气象服务无遗漏。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0分,广播电视插播机制覆盖15个县(市,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90%以上,新媒体服务渠道超过4个,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较“十二五”提高5%。专业气象服务实现了对津冀集装箱码头等多家码头直通式服务,共发布各类预警和预报气象信息15万人次;成立省级枣气象中心,常年为合作社、冬枣大户、家庭农场500余户提供气象服务,服务面积达20万亩,直通式为农气象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气象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初步建成了涵盖天气观测、区域气象观测、专业气象观测等观测内容的立体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综合气象观测业务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成各类自动气象站233个,实现全市地面气象观测站平均间距7.6公里。建成自动土壤水分站16个,水汽站9个,大气电场仪7个,闪电定位仪3套,能见度仪、称重降水仪、降水现象仪、自动日照传感器和天气现象视频智能观测仪各14套。补充完善垂直探测站网,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升级改造,建成风廓线雷达、气溶胶激光雷达各1部,气溶胶质量浓度站1个。

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更强。大力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设,初步建成集综合保障、科学调度和精准作业于一体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十三五”期间年均增水3亿立方米以上,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200万亩以上。

气象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体系进一步夯实,信息网络系统通过了国家二级等级保护测评。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完成,实现了对全市气象部门信息网络全链条统一实时监控及报警。部门间资料共享进一步加强,实现了沧州气象、水文、水务、城管等部门资料共享以及视频会议互联互通。升级改造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预报核心业务能力有新提升。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空间、时间分辨率达到全市5公里、1小时,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近五年平均达到91.6%,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30分钟,构建了0-10天降水、温度、风、相对湿度、能见度和灾害性天气的无缝隙格点产品。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科研创新成果丰硕,五年来完成市局课题62项,省局课题4项,市科技局课题5项,发表论文100余篇,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10项,申请专利1项,完成地方标准 1项,获市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实施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两个科技创新团队,打通科技成果向业务服务能力转化通道。

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坚持数量、质量和结构三个目标统筹,加强多层次、递进式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人才队伍结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比重达到81.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到13%。目前,拥有正研高工1人、河北省气象局骨干人才2人、青年英才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全国优秀县局局长1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2人。

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全面依法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综合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广泛开展市厅、县局合作,全市各级气象部门与政府共签订各类合作协议16个。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双重计划、双重财政、双重机构编制机制有效落实。全市气象部门和各级政府在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设立地方气象事业机构14个,编制87个。开展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中央和地方气象事业协调发展。“政事企”科学配置的事业结构基本构建。

(二)存在的不足。

“十三五”期间沧州气象事业得以快速发展,但对标党和国家对气象工作的要求和沧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仍需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突发气象灾害的应对能力等存在薄弱环节,决策气象服务业务需要进一步规范,联防联控机制亟待健全,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六个一”建设发挥作用不够。

二是服务国家战略服务民生能力有待提高。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渤海新区、县域特色产业振兴等能力不强。气象支撑沧州智慧城市建设不够,重大活动预报、服务技术及信息化水平仍需提高。民生气象服务产品精细化程度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三是气象核心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垂直探测能力不能满足预报需求,冬季降水地面气象观测密度不能满足防灾减灾需要,生态环境监测尚处于起步阶段,海洋气象监测能力不足。雷达资料在短临预报中的应用水平不高,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精准化预报预警能力尚不能达到社会期望,卫星遥感技术应用落后。

(三)“十四五”面临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气象现代化向更高水平迈进新征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战略性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的压力和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复杂多变。

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承灾体体量持续高速增长,极端气象灾害的频发,气象灾害仍然是制约沧州经济转型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补齐防灾减灾工作短板,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对沧州气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新要求。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共建 “一带一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沿海经济带,环渤海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快实施,绿色生态产业、粮食安全、县域特色产业、健康沧州、文化旅游等民生工程迅速铺设,政府和社会对发展智能化专业化气象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广泛。

建设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的新要求。为早日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气象现代化,深化省、市气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加强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组建业务科研创新微团队,加快科技创新,为现代气象业务提供支撑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根本方向,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增强气象强市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气象现代化作为事业发展总抓手,以气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大力发展以智慧气象为标志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服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治理体系,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建设,服务“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沧州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到位,确保沧州气象事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突出科技引领,顺应信息化、智能化趋势,聚焦气象核心技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提高气象自主创新能力,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助力健康发展。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发挥好改革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加快完善适应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的体制机制,促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统筹系统、领域、区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建立系统思维和整体意识,补齐发展短板,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开放合作。把气象工作融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社会均等化,实现气象资源和产品共享共用,大力提升气象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省、、县战略为重点,建成趋利避害并举的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新模式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成覆盖全市智能精准的立体气象监测网,建立智能化无缝隙预报预测体系,基本建成开放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规范有序的气象治理体系。

——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分钟内到用户,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保持在GDP总量的0.8%以下。

——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决策服务产品及时周到,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新增3-5个专业服务领域,年人工增雨(雪)3.2亿立方米以上,防雹保护面积220万亩以上,有效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在服务农业生产、缓解水资源紧缺、防灾减灾、保护生态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综合观测能力大幅提升。天气监测网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运行可靠的智能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成部门主导、行业协作、社会参与的观测与保障体系,基本实现监测精密。

——天气预报更加精准智能提升智能预报水平,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稳定在92%以上,暴雨天气预警准确率85%以上、时间提前量60分钟以上。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支撑观测技术、资料分析处理、数值预报、气象服务的科研微团队基本形成,气象科技贡献率达到80%以上。

(四)主要任务

“十四五”的主要任务是构建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构建普惠共享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沧州市气象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基准值
2020年)

目标值
2025年)

1

气象监测精密

大气电场仪设备

7

19

2

冻土、蒸发自动观测设备

2

14

3

固态降水观测设备

14

33

4

气象预报精准

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

%

91.6

≥92

暴雨预警准确率

%

85

>85

暴雨预警时间提前量

分钟

30

≥60

5

气象服务精细

气象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率

%

0.8

0.8

6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

%

90

95

7

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90

90

8

年人工增雨(雪)量

亿立

方米

3.2

3.2

9

防雹保护面积

万亩

220

220

    三、构建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一)发展立体化协同精密监测

提升立体协同气象观测能力。补充建设我市X波段天气雷达,进一步弥补我市气象灾害重点区域的雷达观测方式。在沧州沿海地区布设地波雷达、毫米波测云仪、微波辐射计、激光雷达、岸基GNSS/MET水汽站,增强海洋气象观测能力。在已有风廓线台站建设云雷达、大气地基遥感探测等设备。利用岸基、海基自动观测设备和气象卫星组建海洋气象监测网,提升海洋气象监测能力。在沧州市气象站建设温室气体浓度监测站。任丘、东光、市站、河间、肃宁、献县、青县、海兴、南皮9个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自动蒸发观测设备。沿大运河建设大运河文化带观测网。加密建设冬季降水地面气象观测设备,提高地面气象监测密度。发展公众参与的社会化观测。

提升气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全市综合气象观测设备智能化监控、维护、维修、仓储等能力建设,提升全市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加强高影响天气、重大灾害性天气综合气象野外观测的保障能力。加强全市装备测试能力建设,实现气象装备自身健康状态监控和评估。逐步推广购买装备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观测装备的社会化保障工作。加强地面观测新建设备计量校准和现场核查能力建设,建设计量检定实验室和移动核查校准系统,建成全自动智能化气象计量系统,提高气象计量业务信息化水平。开展台站探测环境治理。

重点工程1:气象业务核心能力提升工程——(1)综合智能气象观测

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在沧州沿海建设地波雷达、X波段天气雷达,在风廓线台站黄骅建设云雷达、大气地基遥感探测等设备,在海兴沿海地区布设岸基GNSS/MET水汽站。增加岸基气象观测设备,建设沿海湿地生态气象自动观测系统、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补充建设冻土、蒸发、大气电场仪、称重降水传感器等自动观测设备,建设大运河文化带观测网,建设农业生态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及设施农业气象观测站。智能化升级改造运行超过8年的国家级自动气象站、常规气象站、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市级装备智能化监控、存储、维修平台。推进观测装备社会化保障能力建设。

(二)发展智慧精准预报业务体系

加强数值模式产品应用做好数值模式产品、河北省智能网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提升智能网格产品在环境、海洋、生态等领域的核心支撑作用,满足我市专业气象服务需求。做好智能网格预报的检验评估,以提升我市气象要素预测准确率。

提高精准预报能力改进精细化气象要素评估方法,提升降水、气温、风、能见度等格点要素的天气学检验水平,提高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精准预警和智能预报能力。发展海上强对流、海雾、海上大风等海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加强海洋气象数值产品释用,发展海洋气象预报订正技术。

提升短时临近预警能力。加强强对流天气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快速识别和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实现客观化预警。发展基于影响的预报和基于风险的预警业务,提高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准确率和预警时效。

重点工程1:气象业务核心能力提升工程——(2)智能气象预报

1.智能预报能力建设。基于对天气学机理的科学认知,开展智能网格预报的本地化应用研究,搭建客观预报平台。完善降水、气温、风、能见度等格点要素的天气学检验技术,改进评估方法和检验指标。

2.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基于多源观测资料和人工智能方法,研制强对流天气系统监测识别技术和强对流天气分类、分等级的自动识别与智能报警技术;研制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快速综合识别与预报技术。

3.海洋专项预报系统建设。发展海上强对流、海雾、海上大风及热带气旋等海上灾害性的天气监测自动识别与预报预警。

(三)发展全天候智慧精细服务

提升决策气象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决策气象服务能力,健全决策气象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决策服务产品首席气象服务专家负责制,强化“小实体、大网络”运行机制。建立面向防灾减灾决策指挥部门的气象信息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决策服务产品“一键启动,多方合作,一家提供”。提升重大活动、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的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提升智慧气象服务技术水平。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在气象服务领域的应用,建立由用户需求感知挖掘技术、智能分析服务技术、定制化产品智能加工制作技术、数字化按需服务提供技术、气象服务效益评价评估技术等构成的智慧气象服务技术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智慧气象服务科技研发。

提升服务平台支撑能力。依托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构建支撑智慧气象服务发展的集约化数据环境,形成上下贯通、内外共享共用的气象服务数据资源池。建设基于开放式基础框架的智慧气象服务引擎,承载各级气象部门防灾减灾管理、专业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保障、辅助决策支持、企业服务支撑等业务,建设一体化智慧气象服务平台。

提升融媒体气象服务能力。完善横向联合和纵向联动机制,打破行政壁垒,打造规模效应,完善融合机制,开展贯通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传播渠道的融媒体服务业务,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渠道传播”,推进融媒体气象服务向宽领域、多层次、深融合方向发展。

重点工程1:气象业务核心能力提升工程——(3)气象精细服务

提升智慧气象服务水平,发展融媒体气象服务,保障公众气象服务发展。提升沧州市气象融媒体制作、发布能力,充实公共气象融媒体服务团队,升级气象影视制作系统,在现有“电视天气预报”的基础上,开通面向公众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受众的全媒体频道,包括但不限于两微一端、短视频媒体。建成适应需求、响应快速、集约高效的新型公众气象服务业务体系。

(四)强化气象大数据共享应用

强化信息化基础支撑。升级气象通信网络,提升市县两级气象信息系统基础通信能力。建设全市统一的气象信息监控系统。持续推进全市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政务办公信息化水平。建设市县云视频会商系统,提升气象信息系统保障能力。

强化数据业务支撑能力。气象业务系统全部纳入省局“天擎”大数据云平台统一部署。加快对省级气象大数据“云”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深度挖掘,为业务人员应用国、省级大数据资源开展气象业务服务工作提供数据应用技术支撑。

强化信息化系统防护能力。建设集防御、检测、响应、智能、管理于一体的市县两级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气象安全技术防护能力、运营管理能力、数据安全防护能力,保障气象云业务安全,促进气象大数据业务健康发展。强化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信息系统的恢复能力。

强化气象综合探测资料应用。强化重大(突发)灾害性天气实时监测分析、雷达降水估测、卫星资料降水反演。加强生态气象、环境气象、农业气象监测数据综合应用能力,丰富气象监测服务产品。

重点工程1:气象业务核心能力提升工程——(4)气象大数据应用

1.信息化基础支撑。升级市县两级气象通信网络,建设气象信息监控中心、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化指挥中心,升级市级桌面云办公系统,建设市县两级云视频会商系统,持续推进全市气象信息系统社会化保障能力。

2.数据业务支撑。完成已有信息系统及新建信息系统气象大数据平台“云”化改造,开展气象大数据“云”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深度挖掘。

3.信息系统安全。建设集防御、检测、响应、智能、管理于一体的市县两级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四、构建普惠共享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

(一)保护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组织责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上下贯通、多部门协同气象灾害防御体制;聚焦重大气象灾害,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深化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六个一”建设,推进河北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支撑平台在市县两级指挥部全面落地应用,实现部门间灾害应急联动的快速响应。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法规标准体系,推进依法防灾。

拓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开展暴雨、干旱、高温等8种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和区划,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数据库。发展多灾种全链条综合监测技术,逐步构建分灾种的气象灾害评估模型。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致灾阈值体系,实现风险早期识别。实施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发展基于预报的风险预警业务,提升基于风险和影响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洪涝、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风险评估系统。探索开展气象巨灾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实现气象灾害风险转移。

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升级沧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各涉灾部门提供突发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服务。与宣传、广电等部门共同构建广覆盖立体化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充分利用新技术,提升精准靶向发布能力。加强预警信息社会传播标准规范建设,实现预警信息权威、准确、及时传播。

重点工程2: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程——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气象灾害风险普查与评估。开展主要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气象灾情多源信息监测与灾损定量化评估。开展多尺度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区划。重点针对洪涝、城市内涝等灾害开展风险评估。探索开展气象巨灾保险、气象指数保险。

2.气象灾害预警及防御。建设主要气象灾害以及洪涝、城市内涝等次生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系统,升级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决策支撑平台。

(二)服务生产发展,提升气象助力经济发展能力

提升现代产业发展气象服务保障能力。针对渤海新区、黄骅港对港口、航道、引航等需求,开展港口及近海海流、海冰、风暴潮等海洋气象服务。围绕疏导非首都功能定位沧州,加快开展商贸物流基地和物流气象服务。围绕沧州高新区、开发区信息智能、物联网、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研发服务产品,拓展新的专业气象服务领域。

提升乡村振兴战略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现代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沧州市智慧农业气象数据库,提升农业气象监测预报业务的现代化水平、农业气象服务智能化水平。发展精细化、格点化、基于影响基于风险的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发展沧州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气象条件预报技术。加强省级枣气象中心建设,开展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深入开展枣气象指数保险服务工作。

(三)助力生态良好,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能力。建立健全以遥感为主、地面为辅的生态气象立体观测系统围绕沿海经济带、湿地、大运河、中小河流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敏感区,加强区域生态气象观测布局,提升生态环境气象监测能力加强对温室气体、气溶胶等大气成分的监测分析

提升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力。开展基于影响的生态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支撑能力。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候标志认证等业务,打造生态经济、乡村振兴、生态治理气象保障服务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气候评估能力建设。

强化大气环境治理气象服务。完善与风廓线雷达配套的温湿廓线监测,形成时间、空间尺度更精细的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的立体监测。开展卫星遥感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的综合应用,对污染物扩散轨迹、大气气溶胶和污染气体分布进行动态监测。提高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污染天气的气象条件预报能力源解析能力。开展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预测和评估,开展夏季光化学污染气象条件评估。

加强生态修复型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建设。重点提升沧州大运河生态区、地下水超采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继续加强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卫星雷达等高科技手段,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的科学布局,创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与评估模式,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与装备的自动化改造,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保障能力,构建高质量的生态保障人工影响天气技术体系。

重点工程3: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程——服务生态良好

1.生态气象遥感动态监测。基于多源卫星数据,搭建沧州市遥感业务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农田干旱监测、农业气象灾害与评估、作物生育期监测、生态质量气象评价、雾和霾监测、海冰监测等应用。

2.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生态监测资料的融合分析,开展生态系统气象服务价值评估,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生态气象质量定量化评估,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生态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的气候影响评估,打造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农产品气候标志认证。

3.大气环境治理气象服务。加强生态监测资料的融合分析,开展生态系统气象服务价值评估,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生态气象质量定量化评估,开展典型生态系统生态质量、生态服务功能的气候影响评估。加强对太阳温室气体等监测;实现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气溶胶激光雷达等多源观测资料的融合分析和综合显示;提高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污染天气的气象条件预报能力源解析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预报预警

4.加强人影地面作业系统建设。选取作业生态环境保障关键区或作业能力不足地区,新建或改造标准化固定作业点5个,并配套建设增雨效果分析监测站、弹药存储设备以及安防系统。推进人影作业装备现代化建设,更新现代化人工增雨火箭发射系统20套,完成60套火箭、高炮设备的自动化改造和安全锁定装置加装,更新人影作业车辆10部。引进现代化人影作业指挥系统,新建移动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1部,构建智慧型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平台,开展作业效果评估系统建设。全力做好人影业务保障,保障33个标准化作业站点视频监控、自动报警器等安防管理系统的更新和运维,为全市所有作业点逐年更新射界图,实现全市160多名作业人员的人员经费保障,配备1400(枚/年)人影弹药,保障人影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五、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实施气象科技创新

发展研究型业务。围绕研究型业务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重点领域科学研究。聚焦制约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科技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在数值预报释用、大气环境预报、生态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组建研究型业务微团队并做好运行及管理工作。

营造良好科研环境。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落实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气象局科技政策,完善沧州市气象局科技奖励、成果评价、人才评价等科技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建立完善以诚信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发挥专家、技术负责人作用,充分调动全体科技人员积极性。建立学术交流、专题研讨、学术访问常态化机制,形成浓厚的科研学术氛围。

打造特色创新高地。发挥微团队引领作用,调动市县两级业务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构建研究型业务技术创新平台,促进科研业务进一步融合发展。力争在生态环境、大气污染治理、海洋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领域打造独具沧州特色的科技创新项目。

(二)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岗位管理机制,优化岗位考核体系,推荐一批省级气象领军人才和优秀人才。加大引才引智力度,在政策范围内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引进人才,利用特色科技创新高地吸引人才。

强化顶层设计。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的人才工作机制。发挥法人单位主体作用,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岗相适的和谐工作氛围。

强化教育培训。把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始终放在首位,引导人才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的同时,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

(三)建设一流气象基础设施

继续完善台站基础设施、优化台站环境,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台站,为实现气象现代化提供基础条件。加大台站基础实施建设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建设力度、选取建设成果优秀、建设成效显著的台站作为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后续台站提高建设质量;对标我局业务短板进一步加大气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力度,对探测环境受到破坏,严重影响业务质量的台站实施迁建,对地处偏远,为地方政府服务存在困难的台站实施局站分离建设;完成综合业务平台集约化业务用房改造,拆除危房、修缮旧房,改造涉及安全和影响职工工作、生活的配套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各具特色的台站文化设施,营造与气象业务现代化相适应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

重点工程4:气象设施综合提升工程

加强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南皮县气象局业务用房、盐山县气象局业务用房、东光县气象局局站分离项目建设,建设渤海新区海洋气象观测基地,试点开展被动房建设,无人值守观测站实施远程监控、安全报警等智能化改造。完成部分县气象业务用房改造和维修。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完成部分县局供暖改造。

六、资金筹措与投资概算

(一)深化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推动规划实施

进一步推进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落实,健全气象事业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建立与气象事权和支出责任一致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把气象事务支出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共同落实气象建设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规划实施。

(二)多方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落地

积极主动对接河北省气象局“十四五”发展规划,用好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充分利用生态气象保障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海洋气象综合保障二期工程等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落地。

(三)投资估算

沧州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三大任务、四大重点工程,工程总投资规模15803万元,省级以上投资7101万元,市级投资4424万元,县级投资4278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

继续加强和完善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完善沧州市政府和河北省气象局市厅联席会议制度,分别落实规划责任,共同落实规划任务。以《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统领,做好规划横纵之间的衔接。建立规划实施评估与动态修订机制,确保规划的落实与实施。

(二)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全面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气象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开放的新型气象服务体系、先进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适应气象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形成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落实体制机制。

(三)健全法治体系,保障事业发展

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气象法治建设。依法加强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预警信息传播、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等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气象法律、法规对气象事业规划的政策支持作用,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氛围。

(四)扩大开放合作,推进共建共享

加强和深化与相关部门、行业、高校、科研业务机构交流与合作,重点推进重大气象科技攻关、气象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合作。建立和完善气象协同共建共享机制,借力助推沧州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贡献气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