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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类建设项目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类建设项目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推广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本文有删减)

三类建设项目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

管理服务导图推广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持续优化我市投资建设环境,切实提高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市十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打造标准统一、规范高效的投资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立足企业实际需求,持续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流程,通过制定三类建设项目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详见附件1、2、3)开展先行先试和总结推广,全力构建全市流程统一、报建便捷、服务规范、企业满意、全国一流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新模式。

三、推广范围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事项划转较彻底的市本级、渤海新区、任丘市、献县、东光县、河间市、黄骅市,要按照导图要求开展试点项目审批工作。

其它县(市、区)要加强对导图的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工作,可针对项目类型分别选取项目进行试点,并定期跟踪、及时总结。

四、主要内容

(一)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各县(市)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研究,从便利企业报建角度出发,对照《管理服务导图(暂行)》,进一步优化现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环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管理服务导图(暂行)》,对涉及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做好对县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咨询解答工作。

(二)强化线上线下结合。各县(市)要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全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事项进驻专区办理。同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事项网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三)扎实推进导图推广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导图推广项目清单统计表》(见附件1中确定的项目开展审批工作,重点围绕前期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项目审批阶段开展审批工作。严格落实《管理服务导图(暂行)》中要求的审批时限和环节,做优做好并联审批、联审会办、联合验收等关键工作,扎实推进导图推广工作落实落地。

(四)规范中介服务和技术性服务事项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市放管服小组办《关于调整部分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因涉密不宜列入清单的事项除外),不得要求申请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将应由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技术服务转嫁给申请人(市场主体)承担。

(五)积极引导企业进行项目报建。各县(市)和单位要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对《管理服务导图(暂行)》和服务指南进行公开公示。窗口人员要采取解答咨询、帮办代办等形式积极引导企业按照《管理服务导图(暂行)》合理安排工程项目报建、施工时序,优化项目报建和施工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全力做好相应组织协调工作。导图推广实施工作牵头部门要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积极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全力提升审批效能;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靠前站位、各司其职,按照《管理服务导图(暂行)》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强评估总结。各县(市)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针对《管理服务导图(暂行)》实施情况做好调查研究,收集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优化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及时跟踪总结导图实施情况。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对导图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加强政策宣传。市直各相关单位要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投资建设综合窗口等渠道及新闻发布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导图推广实施成效显著的县(市)要及时总结经验,沧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作为我市改革亮点适时向省工改办和政务办重点推介。

附件:1.沧州市出让用地建设项目企业报建(办理)全周期、

      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暂行)

2.沧州市市政(线性)工程报建(办理)全周期、全

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暂行)

3.沧州市工业项目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

服务导(暂行)

附件1:沧州市出让用地建设项目企业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暂行)
附件2:沧州市市政(线性)工程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暂行)
附件3:沧州市工业项目报建(办理)全周期、全流程管理服务导图(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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