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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沧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重要五年,更是我市加快建设科技强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依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沧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基础与现状

“十三五”期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紧扣新发展理念,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1.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十条措施》等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文件30多个,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激发了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了全市科技创新主要指标的全面提升。5项复制推广的国家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创新举措典型做法,在全省予以通报推广。

2.全社会研发投入快速增长。

全社会R&D经费投入由2015年16亿元增至2020年的47.62亿元,年均增长24.4%,居全省第3位。投入强度由2015年0.48%提高到2020年的1.29%,年均增幅0.1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4位,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了0.24个百分点。

3.科技型企业数量大幅增加。

高新技术企业由2015年底的128家增长到2020年底的795家,是2015年的6.2倍,总量排名全省第5位,增量排名全省第4位。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2015年底4355家增长到2020年的11264家,是2015年的2.6倍,总量排名全省第3位,增量排名全省第2位。

4.科技平台提质增量。

省级研发平台由2015年48家增长到2020年的162家,是2015年的3.4倍。其中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的突破,达到10家;产业技术研究院由2015年的2家增长到12家;技术创新中心由2015年的12家增长到63家;新型研发机构达到8家;工程研究中心由2015年的5家增长到2020年的13家;企业技术中心由2015年的29家增长到2020年的56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30家;特色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达到32家;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由2017年的17%增长到2020年的36%。

省级以上“双创”服务平台由2015年12家增长到2020年90家,是2015年的7.5倍。其中,科技孵化器由2家增长到16家(国家级1家);省级以上众创空间从无到有,达到21家(国家级8家);省级以上“星创天地”由2015年10家增长到53家(国家级8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家;省级示范创业就业孵化基地17家。

5.县域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

自河北省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以来,我市县域科技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条件、创新产出、创新管理获得全方位提升,由2018年B类县2个、C类县14个跃升至2020年A类县2个、B类县7个、C类县7个。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平均分提高了14.16分,居全省第一位;12个县(市、区)共跃升进位18次,居全省第一。

6.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619项,资金3.3亿元,共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18项,资金2.6亿元。共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44项,是“十二五”时期的2倍。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从2015年的7.63亿增长到2020年的68.2亿元,增长了近8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5年的0.64件增长到2020年的1.79件,增长了180%。

7.创新人才不断聚集。

全市218个科技平台共有科技人才5687名,其中,高级职称1123名,中级职称1421名。共引进科技人才1653名,其中,合作院士25名,高级职称631名,中级职称423名,外国专家186名。全市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31家,选派科技特派员304名。

对标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全市科技创新还存在着全社会研发投入偏低、企业创新能力偏弱、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高水平科研平台和高端人才数量偏少、产学研融合不够深入、评价激励机制还不健全等薄弱环节,与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需求不适应

)面临形势

一是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改变经济社会的形态。科技创新范式加速变革,各领域的新兴技术和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获得成熟应用,车联网、无人机、量子通信等领域的创新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新材料、新器件、新工艺等新技术正在引发工业基础变革。数据驱动和场景驱动成为新趋势,这些新技术将催生出工业云服务、智能制造、柔性生产、精准营销等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出新挑战。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动荡变革,须充分利用国内优势创新资源,引进全球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合作,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创新发展局面,弥补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提升科技竞争力,塑造发展新优势。科技创新为产业赋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是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主题,依靠创新驱动实现沧州跨越式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国内把科技创新摆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当前沧州正处于转变发展动能的关键节点,也正处于科技发展最快最好时期,应乘势而进,坚定依靠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信念,强化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奋力实现成为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

四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沧州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重大机遇。沧州建设国内首家面向中东欧中小企业的合作示范区,为沧州与“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中东欧国家开放合作注入活力,可加快融入国际科技合作网络、汇聚国际创新资源的步伐,成为“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枢纽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五是京津冀协同深度推进,为沧州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战略性机遇。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三地产业链对接更加紧密,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河北省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投入运营,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平台。雄安是未来的全球创新高地,将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新的增长极,沧州与雄安新区毗邻而居,可依托雄安新区原始创新高地,提前布局一批中试基地和高质量创新平台,加快提升沧州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面对新态势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必须坚持科技创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供更多高质量科技供给,塑造发展新优势,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沧州。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现代化工业城市”定位,坚持“一四五九”工作思路,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用好京津及雄安新区的创新资源,加快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创新发展格局,统筹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政策链、供应链、资金链融合发展,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着力提高高质量科技供给,着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和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政策链、供应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形成以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创新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是坚持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深化校(院)地校(院)合作,重点加强与京津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推动政产学研金多主体、跨区域协同创新汇聚融合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打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三是坚持人才为本大力引才育才用才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集聚一批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打造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队伍。优化人才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技领军人才薪酬激励机制全面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浓厚科技创新氛围加快完善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完善科研诚信体系。

(三)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科技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巩固,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县域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环境持续优化,全市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高积极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

“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完成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1.29

2.1

预期性

2

万人口拥有发明专利

1.79

4.0

预期性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05

1.45

预期性

4

科技领军企业(家)

5

预期性

5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家)

795

1300

预期性

6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家)

11264

13500

预期性

7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14.4

累计增加10

预期性

8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

3

预期性

9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68.2

150

预期性

10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家)

185

245

预期性

11

公民具备科素质的比例(%

10

15

预期性

三、强化产业创新支撑

把握产业技术变革和演进的新趋势,依托我市现有产业体系和技术基础,聚焦四大传统优势产业、五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三大现代服务业,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化数据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一批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为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培育与沧州产业发展高度适配的技术群,以创新引领传统优势产业做强、战略新兴产业做大、现代服务业做优、现代农业绿色升级,支撑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科技创新做强传统优势产业

围绕汽车制造、绿色化工、管道装备、服装服饰等传统优势产业基础,以转型升级为目标,提高传统产业装备水平、技术含量产品附加值,掌握和攻克一批杀手锏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推动产业生产智能化、制造绿色化、产品高端化、产业链条化发展。

以科技创新壮大战略新兴产业

围绕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先进再制造、智能装备、激光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强力推进技术创新,掌握和攻克一批前沿引领技术,推动新兴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

专栏2:战略新兴产业研发领域方向

1.清洁能源

按照高端、高效、智能发展方向,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拓展,打造关键技术—关键装备—系统集成“一条龙”式清洁能源产业链。推进先进光电、储能、氢能、智能电网、核能、新能源汽车等清洁能源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智慧能源综合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能、生物质能源、分布式能源、风能关键技术研发与装备的开发利用。加强关键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生物质能源、风力发电装备大型化、智能化;推进控制系统设备智能化、集成化发展。

2.生物医药

紧跟国际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前沿,突破核心技术,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及满足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的高品质药物的研发;支持医学装备及核心部件的设计和制造,形成大健康、智能医疗器械及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产业集群;加强新型医药制剂技术的研究,积极推进新型数字化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高品质、规模化开发和应用示范;加快中药提取过程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提升中药制造过程的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应用能力。推动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成国家绿色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样板和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

3.先进再制造

依托河间“京津冀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黄骅渤海智能装备制造及再制造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石油钻采设备、机床、关键机械零部件等领域再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4.智能装备

依托沧州高新区国际机器人产业园、泊头数控机床产业园等,加快关键工艺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突破,推动传统产业智能、节能改造,加快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

5.激光产业

推动激光装备制造等高端装备业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运河区激光产业园为依托,重点实施激光元件研发工程、数控技术研发工程和纳米级数控系统工程。

(三)以科技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技术产权交易、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大数据云服务等载体,构建完善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高效率服务。着力培育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加快服务业数据化和数字服务新业态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新格局。

专栏3:现代服务业研发领域方向

1.现代物流

围绕沧州建设港口型现代商贸物流集聚区建设要求,建设集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跟踪追溯、数据分析、实时调度等一体的港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以港口业务为核心,覆盖所有企业客户、仓储运输企业和有关管理机构的现代物流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全程物流信息化。建设智能航运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航运交易、船运信息、航运金融保险、船舶技术服务等产业发展。完善智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指挥系统、产品质量认证及追溯系统、智能配货调度体系等。

2.文化旅游

通过文化旅游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构建智慧文旅体系。以数字技术创新品牌传播,围绕沧州段大运河的北方运河文化特色,展示“运河古郡、渤海明珠”的文化名牌,借助数字技术与传统文化结合,宣传、推介、营销沧州整体文化形象。大力发展大运河旅游电商,支持互联网企业整合上下游及相关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推动大运河“互联网+旅游”品牌建设。

3.工业设计

提升数字化工业设计能力。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开展关键工艺、共性环节设计攻关。建设工业设计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工业设计企业与各类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开展设计创新。瞄准工业设计、敏捷研发,重点推进手工艺品、传统美食类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开展有效对接,将工业设计与企业战略、产品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及品牌建设充分融合。推进互联网平台企业与网络文化企业合作,打造丰富的体验式虚拟场景,建设音视频大数据处理、全媒体智能播控、超高清视频制播、网络影视游戏等平台。

(四)以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生态农业绿色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构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统筹优化农业科技资源,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科技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强化标准引领,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特色种业创新,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重大技术需求,重点支持种养业绿色生产技术、海水养殖技术、农业信息化机械化智能化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新型农用物资开发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构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鼓励利用数字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各项服务。建立信息化主导、生物技术引领、智能化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面向主导农业产业需求,聚集省内外创新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拓展农村创新创业、科技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高素质农民培训四大功能,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的孵化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走出一条依托农业园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径,促进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重点推进沧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持续深化与中国科学院的院地合作,发展良种种业、高效种养、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服务等特色产业,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引领中低产区粮食增产增效和现代农业高端发展。

专栏4:现代农业研发领域方向

1.高产、优质、节水、耐盐抗逆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技术攻关

选育小麦、棉花、玉米优质、抗旱、耐盐碱新品种及盐碱地绿化新品种,通过品种、技术集成创新,开展节水提质增效工程技术研发及示范,提升黑龙港地区农业生产水平。重点支持旱碱麦培育、推广,加大抗逆植物品种选育与高产优质农产品生产、冬小麦节水高产栽培等领域研发与成果转化力度,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方面技术攻关。

2.水产新品种选育及关键技术研究

加大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力度,开展水产良种培育技术、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研发。开展速生、优质、抗病鱼、虾、蟹、贝、藻等水产养殖优良新品种(系)选育;研究水产养殖亲本培育和扩繁关键技术;研发亲本和幼体的环境、营养调控和病害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动植物性饵料等规模化培育技术。

3.绿色优质生态关键技术

推动南皮渤海粮仓研究院形成旱碱区种植业高质量绿色生产技术研发与示范,集成创新微咸水安全灌溉和农田多水源高效利用技术体系,建成河北省低平原区种养生态循环技术模式集成与示范,推进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研究院(沧州)建设,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   

4.农业物联网试点示范推广

发展特色高效数字农业。建立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自动养殖、动态监测、物联网管控、生产数据自动汇总及分析等,提高蔬菜生产和畜牧养殖水平,发展农业智能化生产、智能农机装备、农业作业机器人、智能化LED植物照明工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技术,推动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发展。

5.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推动农业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推进农业创新驿站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载体进一步健全,农业科技服务主体进一步拓展,农业科技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着重推动集成示范应用。

(五)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支撑

支持碳中和碳达峰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鼓励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建设开展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鼓励高等学校增设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鼓励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技术攻关,支持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专栏5:绿色低碳研发领域方向

1.支持新能源高效开发。支持开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和高效利用技术研发。支持氢能、地热能“取热不取水”先进储能等技术研究。

2.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重点推进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京津冀再制造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研发成果转化。

3.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研究,鼓励土壤环境学科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进步。

4.水污染防治。支持水污染环境调查、监测与预警、污染源治理与重点行业污染修复等技术,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水平。针对我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需求,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发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产业。

5.海洋环境与开发利用。鼓励开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发。

6.大气污染防治。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研发应用一批关键技术,控制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牵头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四、推进创新载体提质升级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强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创业孵育平台服务效能,扩大科技创业群体规模。加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力度,提升创新实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增量提质,提升孵化育成水平。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建立完善创新主体梯度培育机制,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成长路径,实施梯度培育。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制定重大技术创新计划和规划,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不断增强创新主体地位。

探索产业园区“大孵化器”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园区整合空间、产业、政策、服务等各方面资源,保障物理空间、推进孵化载体建设。探索园区投入、第三方运营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源,精准对接优质资源、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项目。完善园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集招商、融资、成果转化、产业化为一体的综合孵化载体,着力打造产业培育链条,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行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等各类专项。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水平,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和认定力度,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科技项目优先推荐、立项,激发企业积极性。实施科技领军企业打造行动,支持龙头企业探索设立行业创新平台,牵头组建行业研发创新联盟,打造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方向的科技领军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

(二)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

坚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三位一体,优化高校学科布局,瞄准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型材料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发展急需的重大科技项目,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加大对高校、研究院所的支持力度,提升基础创新能力。支持高校建设科研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校企联合实验室等各类创新平台,承接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科技任务,力争在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形成竞争新优势。鼓励高校开展跨学科协同攻关,围绕重点领域部署建设一批交叉创新中心。引导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建立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把科研和人才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新动能。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探索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聚集一批创新人才,转化一批科研成果。

(三)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增量提质

围绕构建和完善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支持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推动属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实施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行动,对认定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给予支持,形成梯次发展、多元协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打造集研发、中试、转化、孵化、服务为一体的链条完整、功能齐全、机制灵活的孵化育成体系。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技术合作。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已建平台的提档升级,推进平台与合作院校深入合作,在核心技术攻关、技术成果转化、公共技术服务、高端人才引育等方面再发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平台建设,优化创新平台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创新平台研发产出率、技术转化率、成果落地率。

专栏6:创新平台研发领域方向

1.产业技术研究院

聚焦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未来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整合政产学研各方创新要素和资源,明确定位,突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建设一批高质量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推进南开大学-渤海新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依托南开大学的科研力量建设化工、材料、生物医药、环境保护等10余个分支研究所,开展技术创新服务、人才培养及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推进京津冀再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立足河间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重点聚焦盾构机、油田钻采等高端大型装备,开展重大装备及其核心零部件再制造关键技术、材料与工艺、工程应用研究及产业示范,着眼服务器、工业机器人、大型工业电机等高附加值机电装备,开发数据解析重构、性能恢复提升、健康状态在线监测等关键技术;推进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沧州创新研究院建设,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全面推进科技等领域合作,加强技术与产业的对接融合,加快形成航天煤气化产业化、氢动能工程研发等领域发展规模。

2.科技创新中心

着力营造第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打造科技创新中心,对标国家级科创中心释放潜能、补齐短板,在追赶和跟跑之后,努力构筑未来参与国际竞争新高地。重点推进华为渤海产业云创新中心建设,在科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6000平方米华为产业云创新中心,整合各类优势信息技术资源,加强技术与产业的对接融合,加快形成以产业云创新中心为核心的数字产业集群,促进沧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华茂伟业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联合创建国家级绿色化学工程研究中心。

3.科技成果中试基地

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产学研联合,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中试平台。多渠道强化中试投入,建立科学的融资机制、市场化的中试技术服务机制,使中试基地进入良性循环。重点推进北交大轨道交通综合研发实验基地建设,引进在京科研院所,建设3500平方米的标准化实验厂房,用于地面式超级电容/电池混合储能装置项目进行产品中试,形成以轨道交通产业为特色的产业群;推进北京化工大学沧州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在沧州科创园建设实验中试车间、技术示范基地等基础设施,建成校企联合研发中心10个,中试示范线4—6条,开展科学研究、产学研对接,强化人才引育,推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

五、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一)推动沧州高新区晋升为国家高新区

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战略机遇,依托激光与智能装备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激光和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打造以创新创业平台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的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全力打造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实验区,成功晋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积极承接京津等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全力打造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区。引进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项目,培育一批高精尖科技领军企业,发展激光及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形成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依托激光产业园等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激光与智能装备产业园建设。依托明珠湿法锂电池隔膜项目,打造新材料产业园。重点跟踪中国通号、华工科技、启迪控股、大族激光等企业,着力推进河北工业物联网平台等项目落地建设。在工业机器人、激光加工、数控装备、3D打印、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树立领先优势,成为全国知名的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全面推进企业与全国各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全力打造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区。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创业平台为支撑的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生态,加快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集聚。支持和推进中国航天天瑞星、科光半导体、优美特环境材料、国工信、沧州明珠等企业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继续开展深度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探索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再建一批技术研发平台,聚集一批创新人才,转化一批科研成果。按照“北京研发、沧州转化、沧州制造”的协作模式,加速推进京津科技成果在沧州转移转化,将沧州高新区打造成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区。

做好金融、财税等政策与科技创新政策的衔接配套,全力打造协同创新实验区。围绕科技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赋予创新主体更大自主权,对标先进,打造创新政策高地。促进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高效整合,聚集高端要素,提升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成果转化,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的新格局,吸引先进地区科技要素及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大金融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合作机制,有效整合京津冀区域内的银行、保险、融资担保、证券、公证等多种机构,为不同创业期企业提供天使基金、小额贷款、风险投资、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多品种融资渠道。

(二)推进开发区科技承载地建设

依据现有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机遇,推动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吸引高层次人才团队入驻。围绕龙头抓配套、延链条、建集群,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为核心,着力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持续做大做强汽车产业基地。深化创新支持政策改革,加快推进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工作进程,实现平台能级提升。

基于特色产业分类承接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任丘经济开发区、河间经济开发区、泊头经济开发区、黄骅经济开发区、肃宁经济开发区、献县经济开发区、吴桥经济开发区、东光经济开发区、南皮经济开发区、青县经济开发区、沧东经济开发区、孟村经济开发区、盐山经济开发区、海兴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经济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重点围绕新型建材、电线电缆、铸造产业、汽车装备、绿色化工、服装服饰、装备制造、五金机电、电子机箱、管道管件等产业发展需求,集聚创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协调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推动优势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渤海新区创新高地建设

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单位、骨干企业在渤海新区建立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推进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中国火箭研究院、北交大轨道实验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河北省海洋研究院、河北省渤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研发转化一批科研成果,推进临港产业向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科技创业服务平台,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加强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引导区域创新,积极营造开放合作、良性互动的氛围和土壤,新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创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在渤海新区建立完善区域技术交易信息平台和创新驿站网络,促进渤海新区产业、企业技术需求与我省、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创新成果有效对接。

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基地,围绕渤海新区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强与京津转制院所、高科技企业的合作,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工业示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发展的态势。着力推进北京科创园渤海新区产业基地建设,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中试服务平台、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承接智能制造等尖端制造业中试产业,引进高新技术成果与人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打造国家级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国家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先在渤海新区推广和试验。雄安新区相关创新政策条件成熟时,依规依程序优先在渤海新区借鉴推广。

(四)推进县域创新能力跃升

持续推进县域科技创新向纵深发展,实施新一轮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行动计划,不断完善面向县域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实施“一县一策”,优化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努力提升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条件、创新产出、创新管理水平,县域科技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创新驱动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优势资源加快聚集,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科技特派员助力县域科技创新行动,支持和引导科技特派员为县域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服务,逐步健全科技特派员基层服务支撑体系,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乡镇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到2025年,A、B、C三类县(市、区)数量结构达到8、6、2个左右

六、构造协同创新新格局

(一)融入京津冀开放协同创新

继续深化与京津创新资源对接合作,继续引进重大战略性创新平台和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与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布局、共建一批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服务对接雄安新区,集中承接雄安新区科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深入研究、准确把握雄安新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抢抓产业和科技外溢机遇,加快产业配套、中试熟化和成果转化,集中承接雄安新区创新资源,深度融入雄安新区创新链,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在服务对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推进融合错位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国电子(任丘)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建设,推动更多雄安科技成果到沧州转化。支持雄安新区创新主体在沧州境内建设成果转化基地、产业配套基地,享受与新区同等的创新优惠政策,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

承接京津技术转移,打造环渤海技术转移高地。依托渤海新区,重点发展绿色化工、合成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精品钢铁等适港产业,强化科技创新要素聚集,打造渤海新区创新高地。以中捷通用航空产业园为龙头,加强与中东欧国家航空企业对接,引进通用飞机和工业级无人机制造,打造河北通航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核心承载地。以渤海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为对接平台和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北京科创园渤海新区产业基地转化平台为样板,大力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把京津乃至外地科技成果引进到沧州转化,构筑科技成果转化新高地,形成“京津研发、沧州转化、沧州制造”的合作新模式。

建设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创新核心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围绕汽车、激光、智能装备等高端制造业,布局科技服务业。促进科技服务业与制造业相互支撑、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强化高校创新源头作用,加强中央驻冀院所与沧州一体化发展,提升创新资源能级与水平,形成“支撑国家和河北战略,服务沧州本地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鼓励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发展体系,支持高校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学科结构、更新专业设置,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水平。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为依托,着力培育壮大汽车、激光、智能装备等高端制造业,打造先进制造基地,搭建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与京津共同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以运河区激光产业园为依托,借助激光加工国家工程中心京津冀区域中心的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打造高新企业孵化基地,建设中国北方激光研发与应用的“光谷”。依托沧州高新区国际机器人产业园,加快关键工艺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突破。依托沧州高新区,以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着力突破发展短板,打造后发优势,建设华北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及应用产业基地。重点在开发区、高新区建设一批合作园区,共建一批科技研发中心,着力推进中关村丰台科技园(沧州)协同示范园建设。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为核心,着力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二)推进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支持建设科技创新综合体,引导支持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对接高校院所联合共建的重大科技平台,联合参与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多元化、开放式聚集高端人才资源,逐步打造成多主体投资、多模式组建、市场化运作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综合体,建立科技开放合作新机制,构建国内科技创新合作新格局,建设新型科技开放合作基地,推动科技合作从以分散、短期为主的合作形式逐渐向批量、长期稳定的合作形式转变。

构建产学研合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产业、企业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设功能完备的技术交易市场,加强与京津技术交易中心的互联互通,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标准,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实现技术转移、投融资、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的协同互动。依托沧州市技术交易中心,构建全链条、多要素的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健全技术交易网络,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进“沧州市企业融合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链市场需求布局创新链,设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需求大数据板块,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为院校、科研单位与产业、企业对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高校院所对接需求,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解决产学研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推动工业企业与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持续增加技改投资,助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支持院校、科研单位在我市建立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为校企精准对接提供全程全方位服务,使之成为联系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桥梁和纽带。

构筑科技成果转化新高地。坚持企业牵头、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特色协同创新载体,加强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立一批高层次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实验室、科学装置、科技基础设施等资源共享。落实与京津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雄安新区、京津院校、科研单位精准对接,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

以科技创新助推军民融合双向转化。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军工企业合作,推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和共享,统筹军地科技创新优势资源,积极培育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加快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进军民融合产业聚集区建设。

(三)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强化与中东欧国家在基础研究、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等方面的合作,支持国外机构在我市布局全球研发中心,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高校、科研机构、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和企业“走出去”,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建立一批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产业园区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完善科技创新合作政策,支持我市企业和高校、科研单位承接科技外交官推荐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积极培育和推荐创新主体申请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项、政府间科技合作等项目。

七、加快创新人才培养集聚

(一)强化产业人才引进

聚焦重点产业创新需求,绘制产业人才地图,建设产业人才数据库,研究制定人才需求、项目、资源和政策四张清单,精心筛选符合产业特色的领军人才,靶向招引高端人才项目落户,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供给精准匹配。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区主阵地作用,建立招商与引才“双招双引”机制,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协调联动。推进“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工程,常态化开展“海归博士沧州创新创业行”等招才引智活动,支持高端人才团队带项目、带资金、带成果到沧州落地转化,吸引国内高端人才和具有国际视野水平的创新创业团队走进沧州、建设沧州。

(二)打造高端人才聚集平台

坚持以平台引项目、聚人才,实现集约引才、高效聚才。以中心城区为重点,规划建设集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金融配套、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人才聚集平台。支持高新区、开发区人才政策创新,推动建设一批汇聚高端人才的国别园、园中园,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实施“引才飞地”计划,在京津沪广深杭等创新人才汇聚城市谋划建设一批“人才飞地”,加快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引领科技前沿的领军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引智渠道,广泛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加强外国专家引进服务,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优质环境,着力打造吸引外国高端人才的引智基地。健全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支持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

(三)加强科技人才培养

全面落实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依托院士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培养创新英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知识更新工程,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活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以推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重点,优化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有针对性培育更多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建立高端人才智库,开展咨询论证、专题调研、规划指导等工作。

(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绩效挂钩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国际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和高端人才“双聘制”,探索科技人才弹性“编制池”制度,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企业、院所、院校人才自由流动,吸引“候鸟型”人才来沧创新创业。加大创新人才税收激励,探索科研人员延期纳税优惠、减免科技奖金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探索“弹性薪酬”和“创业券”制度,完善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全面增强人才吸引力和汇聚力,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和科研机构要做到“理念先行”,推动从“人才管理”向“人才治理”理念转变,弘扬科学家精神,摆脱功利目标的束缚。着力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完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强化科技人才评价使用正确价值导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推荐科技人员研发的高水平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厚植“包容失败”的文化基因,鼓励企业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激发创新潜能,打通服务人才“最后一公里”。

八、构筑公共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一)提高科技服务社会治理质量

重点发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安全防护、网络安全防线、网络安全执法等网络安全治理技术,推动高效安全的执法装备和技术研发。完善数字化支撑的信息平台、综合治理平台、执法监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综合监督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标准,形成社会治理精密智控能力。发挥数字技术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将数字技术全链条融入社会治理,提升不同场景需求下的公共安全事故与灾害预防、发现、处置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服务能力,依托数字技术助推社会治理赋权,提高政府数据社会化利用率,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质量。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视频监控通用服务平台,实现交通、水利设施、农产品、公共场所、特殊区域等视频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居民生活安全和谐。

(二)提升应急预警科技水平

重点发展危化品事故处置装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通用类救援装备、应急救援训练装备、智能化战创伤模拟训练系统,涉及事故抢险处置、自然灾害救援、消防器材和设施、公共医疗救助等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建立覆盖全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平台。加快应急处置与技术支撑服务队伍和网络安全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综合能力。建立灾害、重大疾病等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预报预警体系,提高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聚焦全市公共卫生安全监测、预警、防控及救治,大力推进防疫防控能力智能化建设,建立疫情防控早期的风险评估、预警预案、患者分级等管理平台,实现智能化、科学化、常态化管理的社区公共卫生防控安全。

结合港口安全运行和各行业安全生产需求,开展高危场所的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灭火救援现场信息集成与指挥决策技术、新一代灭火救援技术与装备、火灾应急仿真演练技术、基于物联网与云计算的消防安全管理技术等研究。

(三)强化民生安全科技保障

利用饮用水净化技术、节水技术、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城市污水处理技术等,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重点发展水体污染源动态识别与污染模拟分析、河道底泥清淤与淤泥处理处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与水生态功能恢复、智慧水务等关键技术,集成研制大型化、移动式、多功能、成套化的处理装备和智慧化平台。

加强食品安全检测、预警、溯源、控制等技术支撑和保障,构建食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重点发展食品加工过程安全监测与控制技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以简洁化智能化数字化为特征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高通量高精准定量检测技术、非定向检测技术、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溯源与安全控制技术。

加强重大疾病及传染病防治。重点发展重大慢病和常见多发病临床诊断和治疗技术,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实时快速检测、诊断、医疗救治、监测预警技术和装备。研发老年人、残疾人可穿戴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加大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研发、进行珍惜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

强化数字支撑作用,提升民生服务便利水平。持续完善城市信息服务统一 APP“智慧沧州”建设,提供与市民衣、食、住、行紧密相连的“一站式”智能化城市信息服务。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未来社区、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和创新应用,着力发展应用于不同民生场景的应用软件、服务平台、终端产品等,积极发展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核心的民生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开展智慧民生应用场景建设试点,鼓励本地数字经济企业积极拓展布局智慧民生服务及产品,培育一批智慧民生应用领域的创新型企业。

九、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一)完善科技管理体系

强化财政科技投入,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统筹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等多种工具,加大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力争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力度,扩大科研自主权,提高科技产出效率。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制度。

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积极探索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推动项目、基地、资金、人才一体化配置。调动企业承担科研项目的积极性,形成由市场选择产业技术路线、研发资金配置方向及研发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充分尊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发挥其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机制。强化重点项目评审,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强化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加强项目节点任务的跟踪监督。

(二)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

强化金融支撑开展对科技型企业的认证与信用评估服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实现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融资的有效对接。开展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试点。大力实施金融惠企行动,扩大中小企业风险缓释基金规模,支持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加快金融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支持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金融生态。做好金融服务,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引导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创投基金,建立创投机构+众创空间模式,推动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加快金融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支持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金融生态。

(三)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完善创新法治体系。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探索建立新业态、新模式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完善产业规划、企业运营决策引导机制,提升创新质量和效率。完善科技成果利益分享机制,提高创新者的收益比例,给予科技人员持续创新动力。推进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更多赋予科技人员。

(四)加强科学普及

在全社会厚植科普土壤,浓厚科技氛围,提升全民科学素养。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专业科普场馆,推动科研机构、大学建立定期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市、区、街(镇)三级支撑的全社会参与的全方位科普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打造各类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扎实开展“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机关、科普进企业、科普进农村”等活动。建立健全科普志愿者服务网络,加强行政村、社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的科普宣传站(栏)建设。设立社区科普活动场所,加强科普专业人员培养,提升科普基地服务能力。推进科普联盟建设,促进全市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创新科普内容和形式,推进科普由体验互动式向创新教育式转型。弘扬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加强理性质疑、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包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设,坚定创新自信,形成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创新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开展科普展教品创新研发。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

十、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科技改革创新摆在全局工作核心战略位置,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健全领导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人、时间表、施工图,举全市之力推动科技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科技宏观管理,加大全市科技创新推进力度。市县两级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引导激励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强化本级本部门科技发展部署,做好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加强重大事项会商和协调,做好重大任务分解和落实。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技规划的贯彻宣传,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加强监测评估

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建立健全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加快制定科技创新发展监测评估体系,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发明专利等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科技创新发展进展和经济社会需求变化,对规划指标和任务部署进行及时调整,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各级各部门要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

(四)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以创新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将创新发展重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明确各县(市、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重要指标的责任目标,加强考核奖惩。特别是对本规划提出的重大任务执行情况要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为科技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