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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537238/20000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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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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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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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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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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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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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沧民字〔2021〕34号
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扶贫办:
现将《沧州市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沧州市民政局 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沧州市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和《河北省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夯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加强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的规模性返贫。
二、主要任务
(一)对重点人群开展摸排。开展民政、扶贫、人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间的数据比对,针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扶贫信息系统中标注为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的脱贫人口等六类人群,将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人员列为重点人群,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开展摸排核查,逐人逐户摸清基本生活状况和困难需求,详细记录摸排信息。县级民政部门牵头,将摸排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或社会救助信息库。县级扶贫部门、人社、残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动能力情况开展再核实,对系统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及时在系统内进行调整,确保账实相符。
(二)进一步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措施。一是对重点人群中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其中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人员可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之后再依规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对不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要加强风险防范和动态跟踪,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其家庭生活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处置。三是对重点人群存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饮水安全等困难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推送信息,协助进行综合救助帮扶。
(三)及时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以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漏补缺,及时了解、收集和汇总重点人群的困难诉求,加大兜底保障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重点关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等情况,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性问题,严防“脱保”“漏保”,切实巩固住、提升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三、工作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中旬)。市级开展数据比对,下发六类人员中未纳入保障人员名单,县级按照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全面部署到位。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中旬—11月底)。全面开展重点人群摸排、及时纳入、动态监测、问题整改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重点人群发生变动后,及时将变动情况逐级下发。
(三)重点督导阶段(8月1日—9月底)。组织开展实地督导,加强对各地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底)。对“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强化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本次“回头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工作协同。民政部门负责排查纳入、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工作;扶贫部门协同作好摸排工作,并负责做好重点人群认定。两部门共同向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水利等部门推送困难信息。
(三)加强工作统筹。本次“回头看”活动贯穿全年,各地要精心筹划,与助残助孤服务工程、“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以及民政防致贫排查预警等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4日前,各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向市民政局、市扶贫办报送当地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成果“回头看”进展情况。
联系人:市民政局 社会救助科 王腾飞 5200836
邮 箱:wydzyx123@163.com
市扶贫办 考核评估科 王 庆 567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