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彩

x

网站上线试运行

新网站上线试运行了!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平台不断优化完善。

近期平台进行调试和页面优化,访问过程中可能有不稳定或页面不一致的情况,敬请大家支持和谅解。

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服装产业聚集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明珠商贸城、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等承接北京服装产业转移项目的加快建设,我市服装服饰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相关区域外来流动人口高度聚集。为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满足流动人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服装加工企业和商户“引得来、留得住、经营发展得好”,助力服装服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充分调查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按照“寓管理于服务”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明珠商贸城、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及周边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实情、消除风险隐患、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举措、强化日常管控、加快引导疏解,全力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流动人口基础排查。按照“街不漏巷、巷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组织力量对明珠商贸城、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及周边区域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地毯式摸排。既要发挥专业力量主力军作用,更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全面加强主动登记比对,信息登记常采常新,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加强季度性务工潮人口管控,积极主动靠前服务,确保流动人口3个工作日内落地核查,避免出现登记滞后。提高基础信息采集质量,加大数据动态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其在领导决策、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二)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整改不了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落实相关县区和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以及相关单位和业主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等隐患,尤其是要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及时剔除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实现隐患整改到位,风险全部清零,确保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三)完善创新服务管理模式。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相关县区成立和加强服务管理专门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模适度、精简高效的原则自行组织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开展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登记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加快推进标准地址库建设,各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应用公安标准地址,实现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共治共管。街道(乡镇)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站,推行“一村一站一本帐”,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办公人员、有经费保障的标准,推进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

(四)严格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坚持全面排查和分析研判相结合,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等系统之间的数据比对,梳理在逃人员信息,落实有效管控措施,掌握动态轨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减少流动人口犯罪主体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加强对娱乐场所、小旅馆、偏僻出租房、废弃库房、治安问题突出部位等违法犯罪多发区域的管控力度,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挤压违法犯罪空间,保障社会稳定,让流动人口过得舒心

(五)大力优化民生服务保障。结合“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大力推行“互联网+居住证”服务模式,尽快实现网上办理居住证全覆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载体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就业政策,鼓励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提高经济收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提高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扩大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覆盖面,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完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落实随迁子女免疫预防接种、流动人口重大传染病管理、应急救助等政策,优化民生保障,让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

(六)强化出租房屋登记管理。针对服装商户出租民房作为加工、仓储、住宿“基地”的现状,研究探索出租房屋管理登记新模式。按照“使用登记、离开注销”的总体要求,搭建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集合同签订、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管理总台”,围绕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等情况规范出租房屋准入门槛,落实出租房屋准入、承租人员信息报送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保障住房安全,让流动人口住得放心

(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关系,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发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的作用,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发动异地乡贤、党员干部、村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自治组织广泛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建设流动人口党支部,依托社会组织力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让流动人口安居乐业

(八)引导加工商户入驻园区。编制全市服装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明珠商贸城和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产业定位按照产业定位,有针对性的出台扶持政策,支持明珠商贸城发展服装商贸,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发展服装加工生产,实现错位发展。加快推进沧东经济开发区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项目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提升承载能力和吸引力。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引导明珠商贸城及周边服装加工企业、商户搬迁至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本系统、本地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配套政策,压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修订《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沧政发〔2010〕3号),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县(市、区)、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四级管理机构职责,形成“党委政府统筹,公安机关牵头,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部门联动。充分运用综治管理手段,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攻坚,形成各职能部门间相互抄告、联动疏导、联合执法等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交流共享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痛点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升工作,体现政府对流动人口的关怀,让广大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获得感。总结宣传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获得群众的认可。

(五)树牢服务理念。始终将服务摆在首位,贯穿全过程。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依法享有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创新排查治理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流动人口生产生活的影响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