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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2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202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沧州市2020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全市造林绿化取得更大成效,促进沧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0年全市营造林任务目标为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5万亩,营林抚育5万亩。计划春季完成营造林20万亩,秋冬季完成营造林10万亩。

二、工作重点

根据沧州市国土绿化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围绕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绿色廊道改造提升、城郊林带建设、大方大片造林、水网水系绿化、村庄绿化以及河北雄安绿博园沧州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推进全市国土绿化再上新台阶。

(一)森林城市创建工程。以京津冀生态协同推进为抓手,启动实施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将沧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评审,按照省“三创四建”时间要求开展创森工作。各县(市)对照省级、国家级森林城市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自评,摸清底数,找准差距,制定各自创森工作时间表,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前期工作。任丘市、河间市等绿化基础较好的西部县(市)年内向省林草局、国家林草局提交创建森林城市的申请,编制创建森林城市规划,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绿色廊道改造提升工程。按照“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的绿美廊道建设标准,坚持多树种混交,多林种配置,乔冠花草立体搭配,通过新建、改造、补种等措施,增加以金叶榆、金叶国槐、紫叶李、榆叶梅、海棠等为主的常绿、花卉和彩叶树种等景观树种,力求成行、成带、成片,形成绿化景观带或景观组团。一是“两高”沿线绿化改造提升,即:京沪高速铁路及京沪、大广、石黄、京台、津汕、沧保高速公路等7条重要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带改造提升。二是大运河沿线绿廊补植提升。抓好大运河沿线成活率不高、绿化效果不好地块的补植补造,按照绿化、美化、彩化的原则,在大运河沿线打造精品亮点,提升绿化品味。三是9条国省干线绿廊建设。对“104、205、307”3条国道和“正港路、沧保路、武千路、沧宁线、沧乐线、黄辛线”6条省道共9条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加宽、补植和景观提升。

(三)城郊林带建设。充分利用城郊林下空间、滨水空间等,统筹规划和建设绿化组团、生态园区,提升绿化品味,按比例在林间建设生态绿道、公园园道、慢行廊道、休闲小游园、座椅、雕塑等园林景观设施,通过“立体绿化、彩色绿化、多树种绿化、功能性绿化”的绿化模式,建设具有沧州特色的城郊森林公园。一是以中心城区高速公路围合区绿化工程为依托,推进建设6个中心城区城郊林带,其中运河区、新华区、沧县各2个。二是13个县城周边各建成至少1个城郊林带,绿化基础较好的县(市),可将原有城郊森林公园向外辐射扩张,将城区周边的游园、绿地、生态园逐渐串联,形成森林围城的格局。

(四)大方大片造林。大力开展梨枣经济林片区、林苗一体化片区、速生用材林片区三种模式的大方大片造林。按照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效益良好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思路,调整经济林供给侧结构,以我市梨、枣经济林资源为基础,结合葡萄、苹果、桃、桑椹、核桃等杂果发展态势,加快品种改良和树种、品种结构调整。同时,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发展林禽、林药、林菜、林菌、林苗等林下种植、养殖模式,各县(市、区)通过创新林下经济技术支撑体系,结合“三区同建”,每个县创建1-3个林下经济科技示范园,推动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加快发展。

(五)水网水系绿化。以滹沱河、小白河、宣惠河、南排河、黑龙港河、捷地碱河、漳卫新河、子牙新河8条重要河道的河堤和河坡为重点,采取乔、灌、花相结合的模式,绿化河堤200千米。充分利用河渠两侧宜林地资源,达到能绿尽绿,不留死角。栽植树种以冬青、女贞、连翘、杨、柳、榆、槐、白蜡等为主,营造乔灌结合的护堤护坡林。

(六)村庄绿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村庄绿化相关要求,在统一规划、逐步推进的基础上,坚持“环村有绿带、道路有绿网、街心有绿地,广场有绿荫、庭院有花果”的“五有标准”,确保2020年666个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的村庄绿化达标,争取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15个、省级森林乡村30个。同时,充分利用村旁、宅旁、坑旁、路旁以及废弃砖厂、养殖场等宜林地资源,大力开展四旁植树和零星小片林建设,植树150万株。

(七)雄安绿博园“沧州园”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沧州林、沧州园建设。沧州林建设面积1000亩,沧州园建设面积在3000㎡左右。坚持适地适树,以乔灌木为主,注重色彩搭配,实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秋冬出彩。坚持节俭建园,多种乡土树种和优良品种,不种奇花异草,不搞形象工程。严把质量关,做到工程精美考究、景色新颖别致、体验耳目一新,实现生态文化内涵与展园景观风貌有机结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开展大规模的国土绿化作为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市财政局负责筹措绿化奖补资金,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管辖路界范围内道路绿化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绿化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协调督导河渠堤坝及闸涵周围绿化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

(二)多方筹措资金。各级政府要根据任务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造林绿化补助标准。加强涉林资金整合,园林、交通、水利、环保、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项目资金,要增加投入造林绿化的比重。注重市场化运作,采取PPP、特许经营等融资模式,探索林权交易等创新办法,引导国企、民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绿化事业。

(三)细化任务目标。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000亩以上大方大片造林要由一名县(处)级领导分包,1000亩—5000亩的造林要由一名乡(科)级领导分包,进一步细化营造林任务,并搞好作业设计,将人工造林和营林抚育任务落实到乡、村、地块,落实到造林公司、到大户。将谋划的造林地块明确到造林小班,林业部门明确地块责任人、制定完成时间表,确保写在纸上、标在图上、落在地上,做到有图有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务必保证全年30万亩营造林任务全面完成,其中,春季20万亩营造林任务确保在今年4月底前高质量完成,秋冬季10万亩营造林在12月底前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质量管理。一是搞好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要突出重点区域、合理选用树种,注重生态与景观的统一和谐,打造一批规模大、标准高、示范带动强的精品亮点绿化工程。二是严格施工。对重点绿化工程,要通过招投标,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专业队进行造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造林现场进行指导监督,严把整地、苗木、种植、浇水关。三是依靠科技。引进适宜沿海绿化的抗盐碱树种,推广台田围埝淋碱、树穴覆草等造林模式,广泛建立造林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努力提高造林标准和质量。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造林绿化列为全市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专题督导小组,强化督导检查,造林期间集中对各地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导,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全市国土绿化行动取得扎实成效。造林结束后,县级进行全面验收,市级按照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造林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对任务完成好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林业项目资金给予重点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

附件:沧州市2020年营造林任务分解表

附件

沧州市2020年营造林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县  市

合计

人工造林

营林抚育

合  计

30

25

其中:省下达任务

5

17

青 县

2.25

2

1.5

0.25

沧 县

2.6

2.3

1.6

0.3

黄骅市

2.2

1.8

1

0.4

海兴县

2.1

1.6

0.9

0.5

盐山县

2.3

2

1.2

0.3

孟村县

1.7

1.2

0.9

0.5

献 县

1.8

1.3

1

0.5

河间市

1.9

1.6

1.2

0.3

任丘市

2.05

1.6

1

0.45

肃宁县

1.9

1.6

1

0.3

泊头市

1.5

1.2

1

0.3

南皮县

2.3

2

1.5

0.3

东光县

2.1

1.8

1.2

0.3

吴桥县

2.1

1.8

1.2

0.3

渤海新区

1.2

1.2

0.8

其中:中捷管理区

0.6

0.6

0.4

南大港管理区

0.6

0.6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