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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03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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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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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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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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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华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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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沧政人字〔2021〕1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华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2021年2月7日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华峰同志任渤海新区管委会主任;
谷宝国同志任沧州工贸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立明同志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文玉同志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于哲营同志市政府副处级督察专员职务;
免去王大力、郎贵才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邵春发同志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玉霞、张英华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坤彦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董瑞峰同志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崔建春同志市行政管理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李军、杨万众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培涛、张玉涛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宏春、王学成同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樊永治同志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贤峰同志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志良同志市水利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马路升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卫东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潘正、侯俊华、王金钢同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居营、赵学敬、胡朝阳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国志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敏昌同志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刘根常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艳芳同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桂兰、于锡锋、岳德明、刘金凯、叶永贺、黄金库、周维迎、柴慕强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志风同志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免去孙一清同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长学同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国新同志沧州体育运动学校副校长职务,退休;
张勇军同志任市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潘国锋同志任市住建局副局长,吕雷、蒋福森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杨志刚同志任市医保局副局长,胡建军同志任市海洋和渔业局副局长,任东代同志任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副局长,于2021年1月试用期满,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