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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重大政策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39号)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全力抓好“四件大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不断壮大“新动能”、培育“新引擎”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政策红利加快转化为经济红利和群众便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河海相济、动能强劲的重要增长极,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重点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的贯彻落实意见、配套政策措施等的重大政策。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解读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推动全市企业、建筑业和房地产等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帮助支持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政策等。

(三)融入协同发展大局,对接京津、服务京津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解读深化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协同创新、功能对接、交通联接,健全完善项目谋划、洽谈跟踪等九大机制,加快京津冀绿色能源保障基地、渤海新区京津产业转移合作先行区、沧州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度对接京津创新资源“宝库”, 吸引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向我市转移,着眼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重要交通枢纽,积极融入全省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织密外联内畅交通路网,推动沧州与京津、雄安、省会互联互通等的重大政策。

(四)着力办好“四件大事”,聚焦“六大新动能”“五大新引擎”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解读与沿海经济带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人居环境和推进乡村振兴 “四件大事”相关的重大政策;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重点技术改造等“六大工程”,育强做优生物医药、激光装备等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重大政策。

(五)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开展“十二大专项行动”,深化产业、就业、科技、教育和健康扶贫,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持续加力治理“散乱污”企业,应急减排差异化定量管控,多管齐下压减地下水超采,深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政策;推动政府债务、金融、房地产等领域安全防控,深入实施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等6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重大政策。

(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和解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去产能、调结构、转动能,推动“18+7”特色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以技术改造、工业网设计、两化融合为抓手,培育壮大县域经济特色产业,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抓投资促消费等重大政策。

(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和解读科技创新三年计划及配套落实方案,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优化创新生态、深化开放创新、强化协同创新等方面的重大政策。

(八)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和解读国资国企、财税金融、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改革重大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政策;深入解读融入“一带一路”,深化对外合作,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升开发区能级等的重大政策。

(九)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和解读就业优先、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健康沧州建设、推进运动休闲城市建设、发展文化旅游等的重大政策。

(十)大力实施“六个一”工程的重大政策。重点宣传和解读集中一个园区、编制一个智能改造计划、设立一支产业提升基金、组建一个行业协会、建立一个产业技术研究院、举办一个国际性会展活动的重大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权威政策宣传解读平台。规范建设“沧州政务”微信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宣传解读栏目,第一时间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重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沧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全文刊载重大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市政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功能、统一管理,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解读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二)建设专项政策宣传解读平台。推行“互联网+政务”,依托河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宣传发布专栏,集中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河北省政企服务信息化平台“政策服务站”政策直通车作用,分类梳理各项政策,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做“政策包”,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推送,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政府各部门)

(三)开展全媒体宣传解读。协调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及时进行重大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沧州日报开辟“政务发布”专栏,沧州广播电视台设有固定时段,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网站实现有效连接,集中宣传和解读重大政策。开设阳光政务栏目,制定年度在线访谈计划,邀请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接受专访。(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

(四)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要制定发布年度计划,对涉及全市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文件,以例行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市政府部门,应主动对接市政府新闻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政策文件原则上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宣传解读。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工商联等单位联系行业企业的作用,在重大政策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起草部门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传达给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及工商联,由其在各自平台及时宣传。在文件实施后及时邀请起草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进行政策解读,为联系企业建立起了解政府政策的“集散地”。(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政府各部门)

(六)开展重大政策集中宣讲。探索开展“政策集中宣传解读月”活动,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会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政策开展集中宣传和解读。组织政策法规宣讲员,开展送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把群众和市场主体作为实现突破的切入点、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促进经济的增长点讲透彻,帮助群众和市场主体把政策用活用好。(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责任分工

(一)明确责任主体。市政府重大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责任主体是文件起草部门。市政府规章,由起草部门会同市司法局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政策文件以及注明“经市政府同意”由部门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多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带头宣传解读政策,传送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规范报送程序。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机关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沧政办字〔2019〕62号)有关规定,起草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大政策性文件与宣传解读方案要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制定重大政策性文件时,要将宣传解读方案一并报部门负责同志审签;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大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送代拟稿时,要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的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科室要会同文稿起草部门或单位对拟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研究确定是否进行解读及解读方式,在“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制发笺”中的“是否解读”栏内标注“是”或“否”意见。起草部门认为不需要公开宣传解读的,要列明理由。(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严格审核把关。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科室负责政策宣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的,市政府办公室各综合科室要求其补报完整。宣传解读方案应明确宣传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应准确详尽、重点突出,涵盖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四)增强实际效果。市政府重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根据正式印发的文件对解读材料做相应修改完善后,提请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沧州政务”微信上发布,同时按照宣传解读方案开展宣传工作。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鼓励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和解读,增强政策的可读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共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与市政府新闻办的协同配合,统筹推进。

(二)完善工作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将重大政策解宣传和解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年度宣传解读方案,确保宣传和解读与政策文件出台等相关环节有序衔接、有机融合。要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沟通协作,明确专人联系对接,及时将新闻媒体的宣传解读稿件推送至“沧州政务” 新媒体,推动在全市新媒体转载,扩大政策解读文件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提升业务能力。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探索组建由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评论人员、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政策宣传解读队伍,重点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高质量宣传解读。

(四)强化监督考评。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政务公开专项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定期对各部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量化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调整优化宣传解读方式方法,切实提升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