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彩

x

网站上线试运行

新网站上线试运行了!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动平台不断优化完善。

近期平台进行调试和页面优化,访问过程中可能有不稳定或页面不一致的情况,敬请大家支持和谅解。

沧州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满堂彩>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号),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对外贸易“五个优化”和“三项建设”,以新补旧、以质补量、以内补外、以线上补线下,进一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形成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十四五”时期沧州外贸创新发展培育新动能,加快推动沧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一)充分利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网络拓展国际市场。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拓展重点市场产业链、供应链,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互联互通,推进我市与自由贸易伙伴间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引导和帮助企业充分享受自贸协定政策红利。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RCEP)签署为契机,在巩固与东盟、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耕与日本、韩国合作。落实通关便利化措施,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高效管理手段,实现鸭梨、红枣等特色农产品的快速通关。(市商务局、市外办、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市贸促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充分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线上展会、电商平台等渠道开拓国际市场。推进线上“一国一展”“多国一展”,举办面向俄罗斯、日韩、东盟、欧盟等主要出口市场的线上贸易促进活动。借助河北省谋划举办“丝路行”活动契机,借助知名展会平台举办“展中展”,宣传沧州,扩大“沧州制造”出口。(市商务局牵头、市贸促会配合)

(三)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度。加大对重点市场宣传推介力度,及时发布政策和市场信息。加强国别贸易投资法律政策研究,提升商事法律、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外贸进出口重点国别、行业和采购商三类“数据库”,引导企业精准开拓市场。利用国家共建“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工作组、电子商务合作机制、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贸易领域突出问题。借助国家跨境贸易投资综合法律支援平合,做好外贸企业境外投诉服务工作。(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发改委、市贸促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四营业部接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制度安排,优化区域布局

(四)构建外贸协同发展新格局。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优势互补、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优化港口规划布局,落实《黄骅港总体规划》要求,综合港区重点发展集装箱、滚装、多用途、粮食码头及物流园区,打造高端物流枢纽;散货港区重点建设矿石、原油、LNG等大宗能源及原材料码头,巩固专业化散货港区地位。举全市之力支持渤海新区开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化工、冶金装备等主导产业,不断壮大生物医药、合成材料、通用航空、主题旅游等新兴产业,打造沿海经济带跨越发展的强大引擎。支持黄骅、盐山、孟村等县(市、区)扩大五金建材、管道装备出口,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创优沧州品牌。支持任丘、河间、肃宁、献县、东光和泊头等县(市、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扩大汽摩配件、玻璃制品、裘皮制品、包装机械和压瓦机械出口,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企业服务,优化外贸经营主体

(五)做大做强外贸龙头企业。依托沧州特色优势产业,在精细化工、五金建材、机械设备、车辆配件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外贸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切实发挥制造业对贸易的支撑作用,力争在装备制造业争取更大突破。支持企业拓展以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关键零部件、成套设备为核心的价值链,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供应链。引导企业与境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保障的互利合作,增强国际经营能力,培育一批进出口规模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积极开展中小外贸企业成长行动计划,支持化工、生物医药和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中小外贸企业走国际化道路,推动中小企业“抱团出海”,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开拓能力。到“十四五”末,在渤海新区、献县等重点县(市、区)培育40家以上富有活力和创新力、专业化程度高、协作能力强的、出口超1亿元的“小巨人”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七)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外向型企业。瞄准境外500强、央企、民企和战略投资者,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外向型企业。培育和挖掘本地新生贸易力量,增强贸易与产业的良性互动,夯实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赋予更多企业外贸经营资质,引导更多企业走进国际市场,力争每年进出口“零突破”企业超过100家。〔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分类施策服务外贸企业。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暖企助企”稳外贸系列护航行动,组织外贸政策大培训,完善外贸企业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制度,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全面落实降低社保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援企稳岗政策,最大限度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工作岗位。〔市商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四营业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创新要素投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九)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市建设,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结合开发区扩区调整和企业“入区进园”,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试点示范,积极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鼓励外贸企业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技改项目予以支持。推动精细化工、五金建材、包装机械等传统优势特色产品高端化、精细化发展。提升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建国家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充分运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鼓励外贸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开展生产和质量检验,推动一批重点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研发创新、“工业设计+”等方式加快产品迭代升级。支持企业建设出口产品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支持防疫相关产业企业取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欧美、日韩、东盟等重点市场的国际认证,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国家医疗物资出口“白名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认证证书和检测结果互认。(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用好用足国家进口贴息政策,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密切关注国际大宗商品供需和价格变化,扩大铁矿石、煤炭、LNG等资源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和国内紧缺产品进口,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提升现有粮食、水果、肉类、整车进口口岸功能,扩大进口规模,积极申请设立食用水生动物等进境商品指定监管场地。积极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发展路径,优化贸易方式结构

(十二)做强一般贸易。发挥我市一般贸易占比较大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生产和供给能力,培育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增强铁矿石、煤炭等大宗能源资源进口产品谈判和议价能力,扩大五金建材、精细化工、机械设备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和话语权。〔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十三)提升加工贸易。落实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缩减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长产业链,由加工组装向技术、品牌、营销环节延伸,提升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面向东北亚地区,尤其是日本、韩国等重点国家,大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大项目、大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保税维修、委外加工等新业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完善监管。〔市商务局牵头,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措施,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三同”产品质量检测、消费端质量查询、国际标准差异对比、消费者质量状况反馈等方面,为出口转内销企业提供更好服务。支持出口转内销产品公平公开参与“两新一重”建设、公平公开参与政府招标采购。鼓励出口转内销企业与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知名电商平台对接,搭建线上线下内销平台,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运营方式,推进外贸基地和综合保税区建设

(十五)推动外贸基地转型升级。推动我市河间玻璃制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泊头果品、盐山、孟村管道装备、南皮五金、任丘汽摩配件等10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做大做强,依托产业聚集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链、完善配套支撑产业链,推进基地形成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的平台,不断提升外向型产业的带动、辐射和示范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外贸基地申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依托研究院所、大专院校、贸促机构、行业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十六)推动黄骅港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继续完善保税区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强精准招商,加大对进出口加工、高端制造等项目的招商力度;要进一步发挥政策优势,推动税收、贸易监管及便利化、保税监管和外汇等优惠政策在综保区获批之前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市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有关支持,不遗余力地加快申报手续跑办,让黄骅港综合保税区早日发挥出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渤海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贸展模式,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

(十七)积极参加国内知名展会,培育特色展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国内知名展会,展示形象、推介品牌、拓展市场。加强参展企业培训,做好客户邀请、对接洽谈等工作,提升参展企业线上展示直播营销能力,促进线上展示、线上洽谈和线上成交。推进“特色产业+专业展会”模式,增强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市商务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支持渤海新区申报河北自贸区延伸区。充分发挥渤海新区港口、区位、土地等优势,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延伸区,与自贸区各片区在制创新、产业发展、国际商贸物流枢纽建设、金融创新、人才互动交流、大通关一体化建设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并积极复制自贸区改革经验,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向海洋要动力、要活力,实现互补共赢,良性互动发展,为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提供政策支撑,打造河北沿海发展的增长极和发动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海事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审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市外汇管理局、渤海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创新服务渠道,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

(十九)加快构建覆盖主要出口市场的国际营销体系。鼓励我市五金建材、精细化工等行业的大型骨干外贸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在重点国际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一批品牌展示中心、海外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仓库、售后服务机构。完善公共海外仓布局,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四营业部采用“一般代理出口”“通过境外关联公司出口”“存仓销售”等承保模式为海外仓销售提供收汇风险保障,提供海外国别风险评估、行业分析等资信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四营业部配合)

九、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二十)以数字经济引领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外贸数字化潜力,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队伍,鼓励企业申报省级跨境电商主体。重点打造印度孟买海外仓暨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南非海外仓、阿联酋迪拜海外仓、捷克和斯洛伐克海外商务中心。鼓励沧州各类企业积极开发自建站或与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开办网店,引导国外客户通过线上数字渠道了解企业最新产品和价格,线上询盘、下单。〔市商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支持沧州新丝路、沧州普莱森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面向全国引进高水平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打造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为企业提供外贸全流程服务。支持利用外综服务平台+海外仓模式,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延长对外贸易价值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现代化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通关服务,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加强信用分类管理,推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协调、监管机制,建立沧州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财税、金融、人才支持政策,形成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合力。加快运输、旅游、商务等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挖掘文化、健康等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发展潜力,培育金融、数字、环境等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动能。加强与环渤海港口互通协作,发挥港口航运服务与转口贸易比较优势,推动海洋运输、国际物流、保税服务等服务贸易集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企业申报省级文化出口基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保障体系,优化外贸发展环境

(二十三)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巩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业务应用率,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进一步减少、简化通关环节需要企业提供或递交的随附单据。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引导企业用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政策。优化大宗商品检验模式改革,依企业申请开展进口铁矿、煤炭品质检验及重量鉴定;加快农产品、粮食等进境检疫审批,对符合要求的随报随批;对于肉类产品及其他食品农产品等民生物资,现场随到随验,合格放行。积极向国家申请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境贸易外汇结算。(市税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推动通关环节减费降税。严格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动口岸收费“一站式阳光价格”。推广关税保证保险、自报自缴、汇总征税和电子支付。除明确不予免除风险担保金的情形外,对高级认证生产型企业免收加工贸易手册风险担保金;对应予和可予减免的滞报金、滞纳金以及应予和可予办理的延迟纳税,坚决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沧州海关、黄骅港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强化财政金融信保政策支持。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创新发展。复制推广“信保+银行+担保”融资模式,支持和鼓励我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性担保基金参与风险分担。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按照市场化原则适度降低保险费率。支持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与我市优质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外贸产业专项转贷款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沧州市中心支行、沧州银保监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四营业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国际物流保障。提高国际海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密同日本、韩国主要港口的外贸集装箱航线,积极开通东南亚、非洲等国际航线。推动中欧班列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鼓励有需求的企业通过中欧班列进出口。(市发改委、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保障粮食、能源和资源安全。严格落实国家出口管制法,健全出口管制体系,优化出口管制许可服务,加强两用物项管理。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贸易救济调查、贸易摩擦应对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多主体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市商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八)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外贸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市贸易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协调联动、分工合作、推动落实。要细化责任分工,分级分类建立任务清单台账。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工作约谈等制度,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市商务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附件:全市“十四五”培育40家外贸“小巨人”企业任务分

解表


附件

全市“十四五”培育40家外贸“小巨人”

企业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任务目标数量(家)

渤海新区

7

献县

5

任丘市

4

运河区

4

孟村县

4

东光县

3

开发区

3

泊头市

2

河间市

2

黄骅市

2

沧县

1

南皮县

1

新华区

1

盐山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