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彩

沧州市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对政协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经费管理加强

    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 到了74元,中央负担60%,省以下负担40%。各地积极主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及时落实配套资金,落实“先预拨、后结算”项目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承担单位获得的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对村医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承担不低于43%(不含人口监测部分)任务的,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补助金额,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合法权益。

    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同时,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原有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将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3项重点工作按项目单列。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明确资金和任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合理确定服务费用

    按照《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河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沧卫发【2017】4号)文件执行。由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可根据省级服务包,确定本地的个性化服务包。签约居民服务包具体内容、职责分工由基层医疗机构确定,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城市居民签约的服务包,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为主体提供。农村居民签约的服务包,以乡村医生和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助理/执业医师)为主体提供。签约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签约居民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居民个人负担部分在签约时收取。基础服务包:签约服务费原则上不低于70元/人/年标准。其中基本医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项目提供,医保基金支付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支付不低于40元;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提供健康咨询和医学指导意见,不低于10元,由城乡居民个人负担或从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中支付。个性化服务包:按基本医疗服务、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增值服务项目收费。其中基本医疗服务按一般诊疗费项目提供,医保基金支付不低于20元;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国家相应类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根据本县核定的补助标准由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全额支付;健康管理增值服务由服务机构提供备选项目清单,签约服务对象自选,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由签约服务对象个人支付。

    三、加强医疗综合保障,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按照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沧卫发【2019】3号)文件精神,落实贫困人口三重保障制度,整合资金和服务资源,完善可持续筹资政策,增强综合保障合力。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现市域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协调推动省域内一站式报销结算”。对特困人员、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和&ldquo;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缴费给予全额资助。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贫困人口全部参保。按规定转诊的贫困患者,住院费用连续计算起付线。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在每年50万元限额基础上逐步取消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