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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沧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概述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要求,沧州市公安局紧密围绕全市公安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优意识,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过问,经常督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格按照《条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警种部门的任务职责,建立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澄清制度,对各类公开信息由保密办进行保密审查,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例会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例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充分结合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明确对政府信息公开、执法公开以及行政审批的责任分工,结合各部门业务实际,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公安机关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研究和讨论。同时,就重要工作及事件发布新闻通气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先进典型等内容。利用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四是进一步拓宽渠道。做大做强公安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平台,形成了立体化的网上公安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宣传主导权,打造便民、高效的网上公安机关。期间,网站共发布办事项目44项,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1205条,粉丝数量达到30余万人。四是加强督导考核。严格按照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为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予以全局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五是严格上报移交。为全面、细致、及时地公开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公安工作信息,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相关条例要求,积极组织民警对需公开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整理,经主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后,及时发布并移交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按照要求及时编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方向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工作中不够规范、不够深入、不够细致的问题仍然存在。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充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市局中心工作,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窗口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认真查找不足,彻底整改问题,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公开办牵头、警种部门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执法公开的组织推动指导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借鉴其他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三是进一步拓展丰富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责任制度,研究制定社会评议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六、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