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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卫生健康委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沧州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公众可在“中国·沧州”政府门户网站(fyssc.com)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疗卫生领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机制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明确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水平。我委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主动公开我委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信息、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疫情防控等,有利地促进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完善了网站医院组织机构、医院沿革、职能职责、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价格公示等版块具体内容,及时传递和更新医院新闻和重大活动信息。二是坚持实施医疗服务价格“阳光工程”,全面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查询制度、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门诊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耗材价格,在各病区公示《河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中主要医疗收费服务项目及其价格。2医院向患者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查询服务。对住院患者实行“一日清单制度”,做到简明易懂并及时送到患者手中,对患者提出的疑义及时给予答复。3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患者监督。市卫健委和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均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处理患者的各项投诉。

(四)强化责任,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委明确了各科室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府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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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强管理,完善信息采集、编审、公布制度,确保各类应公布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科学、完整的采集、编审和公布。三是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成效。四是加强医疗卫生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