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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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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下属单位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6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专栏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制度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信息公开年报
5.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6.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7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8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9

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预公开

1.决策草案及说明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0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1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2

行业部门文件

委、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3

政策解读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发布同步进行)

■政府网站

 

 

14

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5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16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领导信箱
2.在线咨询
3.投诉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7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

1.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本部门召开的涉及自然资源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18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权责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9

规划计划

1.市级国土空间规划
2.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3.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4.全基础测绘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国土空间修复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自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以内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

 

 

20

财政信息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1

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

涉及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的重点工作、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市政府工作报告牵头任务等推进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2

其他信息

资源概况、征地、土地市场、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城市分用途地价、土地变更调查统计、矿权市场、储量成果、地质资料、地质灾害、资质管理等方面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3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共3项)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地图审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24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共28项)对未依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处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违法案件的处罚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的处罚对盗伐林木的处罚对滥伐林木的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的处罚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对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的处罚对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处罚对拒绝、阻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对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坏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处罚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对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对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转让、租借有关证件、专用标识或者有关批准文件的处罚对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或者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对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鸟类,以及捕杀、买卖青蛙的处罚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超越人工繁育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25

事项办理
(行政强制

(共1项)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责令改变用途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26

事项办理
(行政确认)

(共9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rdquo;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7

事项办理
(行政裁决)

(共2项)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裁决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8

事项办理
(其他权力)

(共2项)测绘项目备案登记规划设计条件核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9

事项办理
(公共服务

(共21项)林木种苗技术服务;林木新品种引进;优新绿化树种的引进和技术推广及咨询;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地质灾害监测查询;地质资料借阅服务;地质资料查询;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备案;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林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指导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政策咨询苗木培育咨询农村林业实用人才培训及咨询森林植物检疫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及咨询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受理(1234512336“天地图”地图服务测绘成果利用服务标准地图服务国土空间规划查询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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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