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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无线电管理局

发布日期 : 2021-10-19 来源 :

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为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辖区无线电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对本辖区内各类无线电台(站)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研制、生产、进口、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核收并上缴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完成上级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沧州无线电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文秘、统计、保密、信访、宣传、督办、信息、档案、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及财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工作;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相关费用核收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负责局财务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审批无线电频率,业务无线电呼号,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监管和干扰协调处理。

(三)监督检查科

拟定沧州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检查,归口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负责军地无线电管理协调及保护民用航空专用频率保护工作;协同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四)监测站

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监测无线电台(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查找无线电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采取有效措施,对频率实施空中管理;测试电磁环境;监测工业、科学、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