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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 2021-12-27 来源 :

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接受贵单位的委托,于202182日至2021810日对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项目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财政局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沧市财监【20215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19787.814万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此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评价事项相关资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实施了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多种程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我们相信,我们获得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沧州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东临渤海,北依京津,南接山东,距北京首都240公里,是北京南大门,是通往京津的交通要道,是首都护城河的重要梯段。随着《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黄骅港和朔黄铁路的建成,黄骅港已成为冀中南,晋陕蒙部分地区最经济、最便捷的出海口,区位优势日趋明显。沧州市辖2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9个县、1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常住人口约755万人,总面积1.4万平方公里。沧州市是一个少数民族种类较多、人口密集的城市,是河北省民族工作重点城市之一。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即“雪亮工程”建设,是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以及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次建设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河北、法制河北的总体目标,坚持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网络化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全省综治信息化数据、视频应用平台,为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内容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平台建设: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综治实战平台、公安实战平台、互联网接入与公共服务平台。

2、前端建设:本次项目前端新建监控点位5202个,其中:星光级枪型摄像机323台、星光级球型摄像机55台、智能监控摄像机(机非人)枪机1843台、智能监控摄像机(机非人)球机797台、高密度人脸抓拍机27台、人脸抓拍机1784台、高点监控45台、智能监控摄像机(热成像)枪机10台、车辆识别枪机41台、周界报警280台;购置多旋翼无人机1架,视频会议系统1套、微热点采集器48台、人脸门禁1750台及其他配套相关设施。建设将覆盖市主城区130个村和28个平安示范社区以及城区视频监控增点扩容、主城区运河沿岸视频监控建设、社会重点单位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市高铁沿线视频监控。同时,建设相关的运维平台、骨干网络等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综合评价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全面了解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和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完善项目管理及政府决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报告的评价原则是根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 〔202010 )和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财政局2020年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市财监〔20202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专业的指标分析,对项目做出有理可循、有据可依的评价和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评价组按照逻辑分析法和计划与效果比较法独立设计科学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的依据,围绕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体现从立项、过程到产出、效益的绩效逻辑路径,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项目决策(20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项目过程(30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3)项目产出(3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性、成本节约率。

4)项目效益(2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的效益。

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优:得分90-100分(含90分);

良:得分80-90分(含80分);

中:得分60-80分(含60分);

差:得分60分以下。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217月底我事务所接受委托以来,我所专门成立绩效评价组。评价组针对本次绩效评价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与被评价单位联系沟通绩效评价应准备的资料,搜集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原则等,并通过专家论证。

2.组织实施

1)数据采集

评价组将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清单提供给沧州市公安局,沧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将资料准备齐全后,评价组到沧州市公安局对资料进行查看核对,并获取相关资料复印件。

财务数据,评价组通过查看沧州市公安局会计科提供的会计凭证,检查核对相应的资金拨付文件、经费开支审批单、发票、合同及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调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支付规定、是否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

项目建设数据,评价组通过查看审核沧州市公安局提供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包括:项目请示、招标文件、项目评标报告、合同、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

2)实地走访

为进一步核实项目建设情况,评价组实地走访了沧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小区安装的人脸识别设备及沿路安装的“雪亮”高清抓拍仪。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将上述过程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处理,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将报告上报委托方。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完整性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和实地勘验,了解项目完工程度、完成质量、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地提升公安部门社会治安信息化水平,提高社会公众的整体安全感和生活质量,带动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迅猛发展。该项目资金使用得当,能做到专款专用。截至绩效评级日,因该项目尚未完工,未能提供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及项目的验收报告,无产出数量、成本及时效数据。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5分,等级评定为良。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决策

项目决策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一)项目立项(总分7分,得分7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总分4分,得分4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是提高国家安全保障能力的战略工程,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是服务民生的民生工程。党中央对雪亮工程建设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的《“十三五”时期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明确将“雪亮工程”列入其中。沧州市于20191023日被中央政法委、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确定为2020年“雪亮工程”全国重点支持城市。

2、立项程序规范性(总分3分,得分3分)

2018125日,沧州市公安局提交了《关于呈请申批“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互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沧公请【2018211号),2019423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审批【2019280号),2019年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审批【2019376号)明确了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总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该项目的建设可充分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公共秩序安全,保护公民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网络大数据应用管理,提供了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绩效目标(总分6分,得分6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得分3分)

依据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审批【2019280号),绩效目标为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

2.绩效目标明确性(总分3分,得分3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工作目标明确,绩效目标的设定与总体规划和阶段任务相一致:(1)全域覆盖: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或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增加高清摄像机的新建、改建数量,实现100%高清摄像头。(2)全网共享: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重点行业或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到100%。(3)全时可用: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8%以上,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天候应用。(4)全程可控:公共视频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应用的分层安全体系基本建成,实现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露。

(一)资金投入(总分7分,得分7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总分4分,得分4分)

根据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关于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审批【2019376号)文件,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金额约为 19787.8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0万元,缺口资金17287.814万元由沧州市本级财政解决。项目单位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结合实施内容进行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科学性。

2、资金分配合理性(总分3分,得分3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在投资概算中预计共需投资19787.8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095.944万元,其他费用495.95万元,预备费195.92万元;在工程建设投资概算中有相应的用工测算、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分析,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资金的预算与目标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

过程管理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5分。

(四)资金管理(总分18分,得分15分)

1、资金到位率(总分6分,得分4分)

根据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政法单位项目资金的通知》(沧市财政法【201846号)拨入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项目300万元专项经费;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雪亮工程项目经费的通知》(沧市财政法【2019115号)41.35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公安局“雪亮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沧市财政法【2020119号)28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电子政务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沧市财建【2020146号)25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雪亮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沧市财政法【202131号)5909.952万元实际拨付2000万元,截止至此次绩效评价日沧州市公安局共收到沧州市财政局拨付的“雪亮工程”项目资金共计7641.35万元,资金到位率66.15%,资金到位率较低扣2分,资金到位率得分4分。

2、预算执行率(总分6分,得分5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建设经费7641.35万元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预算金额为18468.6万元,沧州市公安局分别于2018年拨付“雪亮工程”设计费共计18.4358万元,2019年拨付“雪亮工程”施工图建设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编制费共计41.2万元,20201127日拨付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5171.208万元(包括中央补助资金2500万元),20201130日拨付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4.9万元、拨付河北宏碁伟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8万元、拨付公安部第一研究所28万元,2021426日拨付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20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日共计拨付7284.5438万元,支付率为95.33%,预算执行率扣1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6分,得分6分)

沧州市公安局对沧州市财政局拨付的“雪亮工程”项目建设经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沧州市公安局收到沧州市财政局下达的拨款通知后,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结合“雪亮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拨付项目资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及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得分6分。

(五)组织实施(总分12分,得分1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7分,得分5分)

针对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在财务管理方面沧州市公安局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方面有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实施方案,等但未见“雪亮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扣2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总分5分,得分5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委托河北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对施工方进行招标,聘请专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项目施工中标单位,招标程序合法。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18468.6万元。

制度执行有效性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

(六)产出数量(总分10分,得分8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截至2021720日,项目整体已建设完成93%。前端部分已完成城区视频监控增点扩容、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村庄视频监控、平安社区等方面331个点位。软件部分已完成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综治实战应用平台、公共视频应用平台-公安信息网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公安视频应用平台-视频专网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公安实战应用平台-智慧内保管控子系统、新兴业态治安感控预判子系统、移动互联网+标准地址服务子系统、移动互联网+实有单位与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流动人口管理子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户政管理子系统、融和通信子系统的验收。京沪高铁沿线视频监控建设:已完成525个监控点位1016台摄像机取电和联网调试。城区监控点位建设:已完成村庄视频监控1075个监控点位、1075台监控摄像机联网调试;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已完成301个点位。截至202187日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未完成建设,扣2分。

(七)产出时效(总分10分,得分5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于20201025日与中标单位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签订并生效后67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于20201110日接受到监理方的工程开工令,因受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不允许场外作业和受疫情防控的影响导致施工工期严重滞后。截至绩效评价日沧州市公安局仍未完成“雪亮工程”项目的施工,我们很难对项目产出时效进行评价,该项目产出时效扣5分。

(八)产出成本(总分10分,得分8分)

沧州市公安局与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8%,即5171.208万元;前方监控设备全部进场,工期过半,支付合同总价的32%,即5909.952万元;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3693.72万元;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且经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后按照审计决算付清余款;截至202187日沧州市公安局共拨付中移集成有限公司7171.208万元(含中央补助资金2500万元),由于该项目尚未完工,无法提供项目结算金额,已完成部分未进行竣工结算及验收,扣2分。

四)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1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0分,实际得分19分。

(九)项目效益(总分20分,得分19分)

1、实施效益(总分20分,得分19分)

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的建设可充分保障全市经济快速发展,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社会安治,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保障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应用管理,提供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通过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整合公安、教育、金融、卫生、交通、水利、旅游、林业、护路办、环保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公共视频资源、加强各政府部门、各行业单位的部门协作和业务协同,确保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资源接入时有据可依,提高资源分类梳理时的可操作性与便捷性,实现业务应用的精准化,做到图像资源快速可查,快捷调用。提升沧州市的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形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该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截止至绩效评价日尚未完工和并网使用,无法对该项目受益群体开展满意度调查,实施效益扣1分。

四、评价结论

评价组运用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对沧州市本级“雪亮工程”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总得分85分,绩效评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类指标权重为20分,得分20分;过程管理类指标权重30分,得分25分;项目产出类指标权重30分,得分21分;项目效益类指标权重20分,得分19分。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1.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未按照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要求的工期:20201025日至202111日,67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沧州市“雪亮工程”项目资金到位率较低。

3.未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到位。

六、绩效评价意见及建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评价为“良”,建议沧州市公安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完成的具体事项制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监督制度,确保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2.建议沧州市公安局制定详细、全面、具体的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