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堂彩

沧州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 2019-12-20 来源 :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和法规、规章;组织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规定。

(二)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工作;负责市内经济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扶贫资金、物资的接收、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九)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承担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ー)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规划资金科、考核评估科、社会扶贫科、督查科

办公室电话:5678631